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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节期间认真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发布时间:2005年01月27日 点击数: 字体:

                             

  2005年春节将至,为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央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及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经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现将春节期间执行廉洁自律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重要意义

    全县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各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认真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本质要求;是维护党的纪律、保持党员先进性、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内在要求;是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积极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客观要求。因此,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上级组织制定的法规和规章,积极按照党纪政纪的要求和规定,坚决狠刹“四股歪风”,严格落实“五个不许”。从自己做起,坚决同一切损害群众利益、有损党和政府形象、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和现象作斗争。守好自己的门,看好自己的人。确保本单位、本系统、本部门在春节期间不发生任何违纪违规问题。

    二、强化措施,全面落实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有关规定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全面落实廉洁自律工作的有关规定,具体做到以下“十个不准”。一是不准下级单位到上级机关拜年或是借机滥发钱物;二是不准下级单位到上级机关所在地宴请领导机关工作人员,或用公款大吃大喝和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三是不准下级单位向上级机关或领导赠送土特产品和其它礼品;四是不准上级机关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接受下级单位的宴请和馈赠;五是不准领导干部借春节期间大办喜庆事宜借机敛财;六是不准借拜年之际,收钱送钱,跑官要官;七是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八是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九是不准参与社会上任何形式的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十是不准涉足“法轮功”、“会道门”、“门徒会”等邪教组织及活动。各级各部门的领导干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把这一关乎保稳定、促发展的各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三、加强监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工作纪律

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工作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在管好自己、管好下属的同时,还要管好子女、管好家属;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注意发现单位内部发生违纪现象和行为的苗头,并要在责任范围内切实搞好督促检查,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或调查处理;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主动加强监督。春节过后,县纪委、监察局将组织财政、审计部门对各级各部门春节期间的财务开支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对于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纪给予严肃查处。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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