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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实绩报告制度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发布时间:2005年01月27日 点击数: 字体:

                             

    为加强机关内部干部管理,使各项工作严格按程序快速有效运转,全面提升干部素质和办事效率,根据白河县纪委、白河县监察局《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实中共施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逐层计划分解工作任务,以增强工作的目的性和前瞻性。工作计划包括:

1、工作要点:每年初根据省市纪委工作安排及县委的部署,由办公室负责起草,经常委扩大会充分酝酿、讨论、由书记签发印制下发各基层党(工)委。

2、季度工作计划:各室根据《纪委监察局工作要点》,分季度梳理后,汇制《季度工作计划一览表》,由办公室存查。

3、月工作计划:每月底各室负责人根据季度工作计划和整体工作进展情况及出现的新情况、新任务,制定下月《月工作计划表》,经常委扩大会讨论、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交办公室存查,发股室干部执行。

季度、月工作计划包括工作任务、分管领导及责任人等内容。

第二条:对临时性、重点性工作,坚持首问负责制、承诺责任制、马上就办制、办结回复制度,由各室及相关责任人,按制度或领导指示负责办理。

第三条:定期汇报工作情况,坚持查漏补缺。汇报的种类包括:

1、月汇报:包括干部个人的出勤情况、完成的工作任务及效果、上报调研信息情况等内容。每月底召开全体干部会,由干部个人对当月工作进行小结,如实填写《工作实绩报告单》,一般干部的《工作实绩报告单》经交由分管室主任审核签字,各室主任《工作实绩报告单》由各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分管领导的经书记审核签字后交办公室存查。

2、半年、年度工作总结:由各室负责提供半年和年度工作小结,办公室收集汇总后负责起草,经常委扩大会充分酝酿、书记签发后印制报县委和市纪委。

3、单项工作总结:对阶段性工作或单项工作,由承办室落实专人负责起草,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

第四条:严格考核。干部工作实绩考核严格按《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实施办法》执行,《干部工作实绩报告单》作为干部日常考核、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由办公室负责整理归档。考核结果与干部评优评模、物质奖励、干部轮岗交流、提拔任用相挂钩。

第五条:本制度自20051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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