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局牢固树立“居安思危、防范未然”的忧患意识,进一步严明汛期值班纪律,确保值班工作落到实处。
首先、严格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该局制订了汛期地质灾害值班表,值班日志和电话记录簿,明确了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值班时间,公布了值班电话、手机等信息。值班人员务必坚守工作岗位,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请假、不得脱岗、不得擅自倒班、调班,严禁从事与值班工作无关的活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其次、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值班人员务必做好电话、电传接听工作,记好值班日志,全面了解全县地质灾害易发区范围及隐患点的分布,注意收看收听天气预报,掌握天气情况,如有特殊天气变化,出现重要情况务必立即通知各镇汛期值班室。对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批示、通知及各镇反映的重要情况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向带班领导汇报,经领导决定后迅速实施。值班人员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16至18时务必将值班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并负责当曰值班室的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安全工作。
第三、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交班人务必主动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值班时发生的重要情况。值班人员若因故不能到岗,应提前24小时向带班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并由带班领导重新落实值班人员,确保值班工作无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