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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民政局打造农村“阳光”低保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5日 点击数: 字体:

   农村低保是党和政府对农村贫困人口的一项惠农政策,我县自2006年实施以来,对于改善和保障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维护了社会稳定,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但近年来,由于部分群众对低保评审程序、享受范围、标准、政策不太清楚,引发了一些不必要的社会矛盾。结合今年农村低保提标工作,白河县民政局从四月初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阳光”农村低保大排查大评审工作,努力提升低保管理水平,确保农村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达到阳光操作,真正让农村群众满意、放心。

一是成立驻乡镇指导组,协助指导乡镇搞好农村低保排查工作。全局共分8个组,分别在15个乡镇进行督促检查,把握政策,并在每个乡镇抓好1个组的试点工作。

二是严格申请评议审核程序。要求各联村领导、包组干部进村入户,入户率必须达到100%。采取农户申请,户户见面,个人申报收入,分户记录,然后再分组召开群众大会进行逐户核实,实行村民评议、全民表决,并张榜公布,做到应保尽保,有退有进,阳光操作。

三是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农村低保台账分类和综合档案管理制度。严格审查低保人口和收入状况,做到一乡(镇)一柜、一村一盒、一户一袋。

截止目前,全县15个乡镇现已基本排查结束,正在审核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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