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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强化队伍建设 提升监督执纪能力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08日 点击数: 字体:

白河县纪委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按照“勤学、强能、实干、守己、健身”十字修为要求,内聚活力,外树形象,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  

聚集主业,强化监督执纪。深入推进县纪委内设机构改革,机关纪检监察室从1个增加到3个,改革后县纪委执纪监督机构数、编制数分别达到89%83%11个镇配齐配强专职纪委书记和纪检专干,撤销29个部门纪委(纪检组),归口设置8个派驻纪检组,实现县纪委向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派驻全覆盖。推动工作方式方法创新,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建立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下能下三项机制,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学思践悟,提升业务水平。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定期举办“清风讲堂”,邀请专家学者,开展党规党纪解读、纪律审查案例分析等知识讲座,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整体素质。实行岗位练兵,推行镇办案协作区和县纪委之间“一对一”上挂下派机制,先后选派25人进行对口学习,在实践中提高纪检干部履职能力。组织学习陕西省优秀纪检干部万立春的先进事迹,开展争做优秀纪检监察干部思想大讨论,加强纪检干部思想教育。  

严管厚爱,坚持挺纪在前。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纪律教育,严格遵守执行“六个严格”纪律要求,对新任、提拔和调整岗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一对一”谈话;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进教育提醒。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实行个人申报、动态管理、定期核查、瞒报问责,强化纪检干部廉洁履职意识。建立重点工作交办制度,对纪委常委会决定事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室(组),做到一事一交办、一事一督办,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实施责任追究,今年以来,追究监督责任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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