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今年以来,全县核查反映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59件,立案33件,结案2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4人。
夯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抓手,县委定期研究部署,推动工作进展。县纪委下发了《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问题线索处置、问责追责情形等工作措施,建立了县纪委常委班子包抓负责制,6名班子成员和机关8个室分别联系11个镇、包抓11个重点村的工作机制,健全责任链条,层层传导压力。
专项整治,严查突出问题。把基层党员干部在惠民政策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作为重点查处内容,开展专项治理,制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大起底。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实行台账式管理、交办销号制度。凡是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全部建立台账,办结一件、销号一件,做到全程留痕、去向清晰,问题线索初核率达到100%。
完善机制,持续正风肃纪。制定印发了《明察暗访工作制度》,聚集重要时间节点,坚决查处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发放津补贴等突出问题。今年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纪律作风问题5起,处理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村级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的群众身边问题,落实县纪委直接查处,直查率达50%以上。今年确定了2个重点村,分别由一名县纪委常委包抓,落实直查责任,目前共排查问题线索7起,已查处4起。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先后对14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