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纪委重点围绕脱贫攻坚工作,集中整治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为精准扶贫工作护航。今年以来,全县共核查扶贫领域腐败问题48起,转立案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4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件3人。
压实责任不放松。该县实行县领导联镇包抓、重点问题县纪委常委督导查办机制,将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压实到各镇各涉农部门,落实包抓责任,坚持“一抓到底”。推行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参与办案的工作格局,实行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责必究。
摸排线索不马虎。紧盯扶贫领域问题,全面摸排收集问题线索。一是坚持落实民情举报信访直通车制度,定期在各镇各村受理信访举报;二是抓住重要时间节点,持续组织开展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审计监督,拓宽发现问题渠道,全面排查问题线索。三是开设网络信访举报专栏、在各镇各部门服务大厅公开纪检监察监督举报电话,全方位收集问题线索。目前,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8件。
纵横监督不缺位。该县纪委将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执纪监督的工作重点,充分发挥“统派直管”纪检组分区监督、扶贫行业部门纵向监督、交叉巡察横向监督、村(居)监委会驻点监督等多层监督职能作用,使“千里眼”“顺风耳”无处不在,无死角,无盲区。
严肃查处不留情。多年以来,白河县坚持有访必核、有案必查,对于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定是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建立了问题线索台账管理、交办销号制度,问题线索初核率达100%,办结一件,消号一件,坚持“月汇总、月报表、月通报”,做到群众反映问题“事事有结果,件件有落实”。
问责追究不手软。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制定出台了“两个责任”《问责实施细则》和“为政不为”《问责实施细则》,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主责,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履责不到位、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进行严肃问责。2016年,共追究主体责任5件6人,追究监督责任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