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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7日 点击数: 字体:

省委第五巡视组向白河县委反馈巡视意见后,白河县委迅速行动,切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省委巡视组转交问题线索53件,白河县纪委完成初核49件,谈话函询4件。其中,转立案11件,已全部办结,给予党政纪处分12人。  

强化组织领导。县委2次召开常委会议,研究部署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整改工作在县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由县委书记和县长负总责。印发了《关于省委巡视组巡视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责任分工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并明确由县级领导牵头,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责任领导具体抓、牵头部门协调抓总、承办部门积极配合的整改落实责任制,保障了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夯实整改责任。县委制定印发了《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我县巡视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视组反馈的3个方面问题细化为19项具体任务进行整改。县委召开会议,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入分析问题的症结所在,深刻剖析问题存在的思想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各整改责任单位建立整改台账,将19项整改任务细化为78条具体措施,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件、销号一件。  

加强督促检查。县纪委书记负责整改工作协调督办。县纪委监察局、县委县政府督查室成立督查组,对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准确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对整改进展缓慢的单位,约谈单位负责人,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县纪委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逐一调查核实,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注重建章立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制定出台了《白河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问责实施细则》《白河县国家公职人员“为政不为”行为问责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建立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意见(试行)》等制度,巩固了整改成果,完善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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