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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通报五起生态环保领域典型问题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1日 点击数: 字体: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持续传导压力震慑,助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近日,白河县纪委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五起生态环保领域违纪违法问题。

1.中厂镇宽坪社区党支部书记赵昌兵房屋未批先建问题。2017年4月,赵昌兵在未取得农村居民建房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以其子赵某名义在转让董某正的承包耕地上建房,2017年底建成搬家入住,直至2019年1月办齐建房审批登记手续。2019年6月,赵昌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卡子镇仓房村党员袁章怀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履职不到位问。2019年3月,袁章怀在负责仓房村二组森林防火工作中,履行职责不到位,辖区内村民黄某贵在焚烧田边秸秆时,不慎引发大火烧毁柴山七余亩,袁章怀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6月,袁章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茅坪镇枣树村委会主任吴先洋在秸杆禁烧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8年,吴先洋在负责枣树村秸秆禁烧工作中,未按要求落实村、组干部分片包抓责任,秸秆禁烧承诺书签订不到位。9月29日16时许,该村七组村民马某侠在门前焚烧秸秆被安康市巡查暗访组发现。2018年12月,吴先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西营镇栗园村党员张兴邦在秸杆禁烧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19年5月,张兴邦在负责该组秸杆禁烧工作中履职不力,辖区内先后有3户农户在露天场地焚烧农作物秸秆。2019年6月,张兴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冷水镇川大村党员沈付旺私自安装电网猎杀野生动物问题。2017年6月至2018年9月,沈付旺以防止野兽损毁庄稼为由,未经批准擅自在其房后承包耕地周围安装电网,期间电死野猪1头。2019年3月,沈付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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