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机关干部学习制度
第一条 学习目标
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学习促进工作、工作推动学习理念,通过主题党日集中学习、全员培训、个人自学、网络培训、知识测试等方式加强学习,不断提升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二条 集体学习
县纪委常委会原则上每月开展集体学习1次,会前由办公室、组宣部精选学习内容,会上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班子成员领学,并由领学人交流发言,会后由组宣部留存发言提纲。必要时可适时组织集中学习,参会人员扩大到县委巡察办(组)、各室部中心负责人。
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例会集中学习、机关党员干部集中学习,由县纪委办公室、机关党支部等适时组织。
第三条学习内容
1.围绕提高党性修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学习《党章》《准则》《条例》《监察法》《政务处分法》等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
2.围绕提高工作能力,深入学习中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及部署要求,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相关科技文化知识。
3.围绕提高道德操守,积极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道德规范,学习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和文明礼仪、廉政文化。
4.围绕提高身体素质,注重学习健康教育、自我保健、食品卫生、体育健身、文化艺术等方面知识,认真组织开展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
第四条 学习要求
1.强化学习意识。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学习的使命感、紧迫感,提高参与学习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端正学风,讲求实效。积极撰写学习心得和理论调研文章,坚持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自觉做到勤学善思、学以致用的表率。
2.加强督促检查。党支部对党员干部学习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检查,做到“三查三看”,即:查考勤,看各类学习活动是否按时参加;查记录,看学习笔记、心得体会、调研文章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查效果,看思想境界、业务能力、工作水平是否提高。
3.注重学以致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并用以指导实践工作,推进自身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增强素质、提升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