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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法治作为一种信仰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2日 点击数: 字体:

“无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红路灯,交通就会瘫痪,没有法律的坚强保障,那整个社会将会乱成一团糟。依法治国,是每一个人心中的社会理想,也是国家法制现代化的基本体现。这不仅是时代的召唤,更是全中国人民的期盼。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制不断完善,公民法治意识得到提高,尤其是随着中央巡视、网上举报、八项规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一系列举措无不体现出我国法制的进程和力量。然而,一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公、官比法大、目无法纪等现象也在社会不同程度的存在着,这些不甚和谐的杂音,明显是与国家和人民愿望相悖的。  

消除这些杂音,除了健全法制,强化执法、加大违法惩治力度外,我想更需要的是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使法治根植于人民内心,成为一种公众信仰,从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中树立起法律权威,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那么如何使法治成为一种公众信仰呢?  

首先是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其次要完善立法。法律设计的领域和方面越宽,条款越严密,条款和解释越细致,争取老百姓的意见越多,立法越民主,老百姓的利益就越有保障。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  

第三要严格执法。行政司法机关要依法办事,不以言代法、以权代法,更不能贪赃枉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严肃认真执法。让犯罪分子无处藏身,伸手必被抓;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违法就要被追究,绝不姑息手软。  

最后,做为公民个人而言,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遵守法律规定,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遵守道德底线,做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的公民,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做出自己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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