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抓好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是构建和谐社区的必然要求,对于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保证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重大部署的顺利实施,白河县民政局针对近年来我县群众对农村和城市社区干部的来信来访不断上升,部分农村和城市社区党员干部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严重违纪违法等问题,组织开展了对农村和城市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调研活动。调研以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宣传教育、村务公开、村级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为重点。工作组先后到20个农村社区和3个城市社区、50个村组进行走访,查看了工作资料,对100余名村民、居民进行了调查了解,召开了座谈会,并与农村和城市社区两委会成员、村民、及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讨论,综合分析了农村和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了工作意见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主要是在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基层特别是农村和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仍然还有不少问题,有的还比较突出,如不及时予以有效解决,将影响城乡一体化进程,影响全县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力度不够
实行和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治本措施。但从近年来从农村和城市社区的情况看,在这方面还存在明显的薄弱环节。一是责任制不够健全。部分农村和城市社区的领导对加强涉农村和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到位,思想准备不够充分,导致抓这方面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强。突出表现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如何向农村和城市社区政延伸分析研究不够,缺乏具体措施,因而工作标准不明确,责任分工不细致,没有能够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机制。二是抓工作不够扎实。有的农村和城市社区在如何使党风廉政建设与农村和城市社区实际情况相结合,如何与经济发展相结合及维护社会稳定等问题上认识不清,存在抓工作常常停留在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的层面上,上下一般粗,作风不深入。没有按照农村和城市社区的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有针对性的具体安排布置,在下大力气、花真功夫上差距较大,加之缺乏相应的检查考核,奖惩不过硬,致使工作力度不大,效果不佳。一些农村和城市社区政党组织负责人,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识不强,工作不力,更谈不上经常性、系统性和有效性了。在调研中发现,有的农村和城市社区政甚至连相关的工作资料和记录都没有建立。三是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对农村和城市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缺乏有效措施,学习教育停留在表面,形式呆板,手段单一,除了要求村上订阅纪检监察报刊杂志、传达上级要求和利用会议之机向村干部“打打招呼”之外,对基层党员干部缺乏针对性、经常性的有效教育和培训。农村和城市社区则仅限于开会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或者观看一、两个警示片,而没有采取具体的教育方法和措施,教育效果不好。宣传教育的薄弱,导致部分农村党员干部法纪意识淡薄、广大村民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知晓程度低,支持和参与的热情不高。大多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表示不了解或不太了解。由此,导致群众对村干部的工作缺乏理解和支持,对农村和城市社区干部的监督作用也得不到更有效的发挥。
(二)制度不够健全和完善
从调查中我们了解到,我县农村和城市社区在内部制度建设上还存在不完善和不配套的问题,对干群关系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了不良影响。突出表现在:一是政策制定与执行出现一村多种形式,导致群众不满,引起到京上访,影响恶劣;二是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集体财务管理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基层民主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调查和剖析“村官”违纪违法案件发现,村级财务管理普遍不够规范。具体表现在:会计基础工作薄弱。有的帐簿设置、记帐、手续不规范,收入、支出不按规定建帐,自行设置会计科目,会计、出纳自行记帐,对帐不及时,帐帐不符,帐实不符;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有章不循。自制原始凭证,票据管理混乱,现金管理不规范,以白条抵库挪用或借支现金,且数额大、时间长。财务收支审批程序不规范。部分财务开支审批只有主办会计、财务负责人的签字,而缺少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把关;专项工作经费使用与管理不规范。白条列支专项经费现象大量存在。个别村帐务处理不单列,没有做到专款专用,甚至出现挤占和挪用的现象。
(三)农村和城市社区政务公开实效性不强
农村和城市社区政务公开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完善村民和社区群众自治,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农村和城市社区按照中央和省、市、区的布置和要求,不断推进村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果。但存在的问题仍然比较多,群众心存疑虑,满意度不高。反映的问题集中表现在:一是公开的内容不全面。往往“重一般,轻热点”,只把村务管理、事务管理等容易公开的事项进行了公开,而对财务管理、集体资产和土地流转收益、集体重大事项等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公开不够,且只公开结果,不公开过程;二是财务公开走过场。普遍只公布财务报表,不公开明细帐目,或者公开的明细帐“不明”,让人看不懂。村委会开支项目几乎都不公开或不真实公开,实际上也不敢真实公开;三是村务公开操作程序不规范。不按时公开或不定期更新公开栏的内容,有的村在遇上级检查时才更新村务公开栏,个别村甚至长达半年时间都不更新公开的内容。有的村在公开程序上随意性大,没有发挥村民理财小组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作用,公开什么、何时公开、怎样公开都由村干部说了算,致使村务公开质量不高、效果不好。
(四)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
按照《党章》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要求,村、居两委会成员都是由广大党员和群众选举产生的,本应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办理好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为集体和群众服好务。然而,有的农村和城市社区党员干部却辜负了组织和群众的信任,把手中的权力当作捞取个人好处的工具,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引起群众强烈不满。近年来,群众反映村级党员干部的信访问题呈现逐年大幅上升的高位运行态势,尤其是反映低保弄虚作假、应保不保、评审不公的现象严重。 2010年至今,15个乡镇共受理反映村干部的信访问题100多件。 “村官”腐败行为的发生,不仅直接侵害了农民的利益,而且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干扰了城乡一体化进程。
二、主要原因
上述问题的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分析调研情况,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农村和城市社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发展相对滞后。这些年来,各级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领域主要是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国有企业,抓廉洁自律关注的是党政领导干部负责人,而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相对较少,尤其对经济快速发展的农村和城市社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情况研究不够,办法不多,力度不大,导致农村和城市社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整体上发展相对滞后。
(二)对村党组织和村干部的监督不到位。
按照现行体制和制度,对村级党组织和村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直接监督力量来自上级组织监督、村民民主监督和审计监督三个方面。而实际工作中,有的乡镇抱着不能干预和插手村民自治的思想,对村党组织和村干部教育监管的力度不够;部分村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力的意识不强,遇到问题或对村干部有意见,首先想到的是上访“告状”,而没有充分行使村民在自治中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村民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作用发挥不好;由于农村和城市社区的内审机构撤销,其内部审计职能由乡镇财政所人员承担,审计力量明显不足。有的在对农村和城市社区的审计监督中走过场,没有发现和纠正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监督乏力,使有的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部分村干部权力失控、行为失范。
(三)少数村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低。
这些村干部放松了对自己世界观的改造,不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低;群众观念、宗旨意识淡化,缺乏民主作风,工作简单粗暴、独断专行;廉洁奉公意识差,法纪观念淡薄,直至发展到以权谋私,贪污腐败,违法犯罪。
三、对策建议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的部署,我局加强了对农村和城市社区的村务、社务的指导与管理,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改革体制制度,切实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为顺利推进城乡一体化、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
要把涉农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目标,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一是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将责任制延伸到农村和城市社区,在责任分解、考核、追究三个环节上下功夫,抓好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各项工作的落实。农村和城市社区要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人,明确任务分工,并由我局支部、乡镇党委、与农村和城市社区党支部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其它工作一起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和完善对农村和城市社区负责人 “诫勉谈话”、“信访谈话”、“廉政谈话”等廉政制度。要严格责任制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对农村和城市社区负责人和街道相关领导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机制,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作为对农村和城市社区工作者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各项奖励和经济利益挂钩,并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度。二是制订廉洁从业规定。参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中、省、市、县出台的相关规定,研究制定我局在涉农政策和城市社区工作者廉洁从业、廉洁自律的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区别不同情况,由党组织或指导社区依纪依法进行处理,有效规范惠民政策在城市社区执行民政政策中社区工作者从业行为,促进其廉洁奉公、为民服务。
(二)不断强化农村和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农村和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努力创新教育载体,活跃教育形式,丰富教育内容,不断增强宣传民政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教育的治本功能,巩固农村和城市社区工作者和社区党员的思想道德防线。一是建立农村和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会议制度。由我局支部组织协调,以农村和城市社区为阵地,利用农村和城市社区资源,通过廉政报告会、讲党课、专题辅导、在党风廉政建设网页发表警示教育信息等多种形式,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进社区活动,逐步构建覆盖农村和城市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格局。二是切实加强对农村和城市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制定农村和城市社区党风廉政教育培训计划,每年由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对农村和城市社区工作者进行民政政策、法律知识、党纪条规、基层组织工作规则等方面的培训。及时分析把握各种社会倾向和思潮带来的影响,编写剖析材料、组织学习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防患于未然。要充分利用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在农村和城市社区扎实开展专题活动,强化法制观念、群众观念和民主意识。三是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认真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活动,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社区、家庭、等活动,在农村和城市社区形成良好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氛围,反腐倡廉意识,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和城市社区管理制度
一是完善薪酬制度。逐步实现农村和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职业化、报酬工薪化、保险制度化。主要是明确农村和城市社区居委会的职能,使其集中精力抓好《农村村民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赋予的各项任务。针对以前在奖金、补贴发放上存在的问题,建议在明确农村和城市社区工作者工资、保险、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成果、综合目标考核、奖发放标准和办法的基础上,对他们的各项规章制度作进一步完善。二是推进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在管理体制上,结合贯彻落实中省县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实行农村和城市社区财务由乡镇统一管理,实行规范化、制度化运作。每季度将各涉农社区财务收支情况公布于“村、城市社区政务公开栏”,增加财务工作透明度。在管理制度上,在全县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农村和城市社区财务管理制度。制定统一的资金管理、财务开支审批等方面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民政惠民资金使用报告制等制度;三是加强审计监督。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强化对农村和城市社区民政专项资金及财务的审计监督和管理,促进农村和城市社区民政专项资金及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四)扎实抓好农村和城市社区的村民、居民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一是要探索民主管理新机制。结合农村和城市社区实际,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在我县原有的村务公开办法的基础上,完善于农村和城市社区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办法,对农村和城市社区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组织领导、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深化政务公开。实行农村和城市社区政务公开事务听证制度,促进涉农社区事务管理与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透明化和群众参与的全程化。二是要加强对农村和城市社区工作者的业务培训。以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有关文件、条规和财会知识、审计知识等内容为重点,有计划、分层次对农村和城市社区工作者进行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强化法制观念、群众观念和民主意识,不断加深对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提高依法加强民主管理,认真搞好政务公开,切实抓好农村和城市社区工作者在廉政建设工作上的能力。同时加大对农村和城市社区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群众的“自治”意识,确保其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三是要严格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乡镇职能部门的指导监督作用,依靠居民代表、理财小组、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加强对农村和城市社区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民主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农村和城市社区重大事务决策和管理中违反政策和程序,造成不良后果和损失,或政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弄虚作假、侵害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涉农社区工作者,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规范化建设。
(五)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一是健全完善信访举报网络体系,构建农村和城市社区信访举报运行机制,及时掌握农村和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尤其是村务和社务及低保问题;通过处理一般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从中发现案件线索。二是对农村和城市社区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办。要严肃查处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的案件;假公济私、侵吞公款公物、中饱私囊的案件;与民争利,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案件;作风粗暴,欺压群众的案件;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失职渎职的案件。三是要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通过查办案件,研究解决机制、制度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漏洞,着力转化办案成果,深化源头治理,推进农村和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为促进我县民政事业的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