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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党务公开”工作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8日 点击数: 字体: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逐步推行党务公开”。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把党务公开作为党的组织制度的一项重要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这为我们在新的形势下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指明了方向。怎样做好党务公开工作是摆在党务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下面结合当地工作实际,谈几点学习体会,供大家在实际工作中参考。

一、推行党务公开的现状                    

一是对党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积极主动性不够。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党务公开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简单地认为党内民主是上一级党组织的事;党内选举、推荐干部要按照领导的意图行事;党内民主生活中存在不敢说真话怕打击报复的现象,公开不公开意义不大;部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不了解,参与意识不强,认为知情不知情、参与不参与、监督不监督对他们都无所谓,积极性不高。有的认为《党章》中明确了“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党务公开工作等具体规定出来之后再抓也不迟;有的认为是公开就“限制自由”,思想上有顾虑,不愿、不敢公开;有的认为有政务公开就行了,党务工作主要是党内事情,没必要公开;有的认为党务公开只是“走形式”,不必太认真等等,这些思想和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党务公开实际效果和群众期盼有一定差距。随着社会开放程度的提高和党员干部群众民主意识的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党务公开越来越关注,对党务公开工作标准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就目前情况看,党员认为虽然对公开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做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但具体工作中存在着公开缺乏规范要求,流于形式,内容单一,方法简单,仅局限于网络公开、会议文件公开等几种形式,党员群众真正关心的热点难点事项公开不够等问题,与广大党员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务公开工作的推行。

三是党内公开内容不明确,公开程度不高。一些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仅仅是一些上级党组织下达的文件、法规制度和宣传材料,或者是本级的工作计划、安排,公开的都是一些表面的东西,而对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特别是在涉及人、财、物等方面运作过程和结果公开不够。群众关注的问题没有公开,“鸡毛蒜皮”的事反而经常公开。还有公开内容不够真实。

四是党务公开宣传力度不到位。一些单位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关注程度低,对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务公开工作没有形成长期坚持的一套完整的制度,对公开的基本原则、实施范围、主要内容、形式、目标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在引导党员群众参与党务公开、监督党务公开、支持党务公开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由于宣传不力,党内民主气氛不浓,不敢说真话怕打击报复、什么都不说、说了也没用的现象存在。

二、开展“党务公开”工作途径

(一)充分认识实行党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基层党务公开是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事关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党的团结统一。党内事务内容的公开保证了广大党员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有利于提高广大党员参与党内生活和联系党外群众的积极性和有效性,有利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内创造民主、和谐的工作氛围,从而为实现党的团结统一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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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务公开是党风建设的重要驱动,事关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党的宗旨依归。实施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有助于构建基层党员干部的外部约束机制,促使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从体制上改善基层领导干部与党员群众的关系。

3、基层党务公开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方面,事关党的各项工作的好坏和党的执政兴衰。组织实施好基层党务公开,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是从根本上、源头上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又一举措。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党务公开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作为“阳光工程”和“民心工程”来建,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落实、有保障。要做到在思想上“想公开”,在内容上“敢公开”,

在形式上“会公开”,在机制上“常公开”。

(二)突出重点,确保公开内容全面具体。

根据全面、真实、具体、合法的原则,认真组织党务公开的具体内容。按照“群众关注什么,就公开什么”的原则,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以及容易出现以权谋私、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都要最大限度地进行公开,制定公开目录:一是在全局和中心工作方面,公开党组织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以及为民办实事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二是在思想建设方面,公开党组织中心组学习计划、主题活动安排等;三是在组织建设方面,公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工作职责,干部推荐、选拔、任用情况等;四是在作风建设方面,公开党员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等;五是在制度建设方面,公开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改革和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情况。此外,对年初制定的一些尚未实现的目标、没有办成的实事,要及时向群众做出必要的解释和说明,并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接受群众监督反馈。

(三)创新形式,明确公开时限,确保公开务实有效。

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映内容。在实际操作中,应注重把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结合起来,坚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简便实用的原则进行立体公开,努力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采取多种渠道和手段,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根据公开内容、公开对象的不同,坚持及时直接、方便有效和群众信服的公开原则。对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党员活动室、固定的党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开;对一些需要全体党员和群众尽快了解的方针政策、重大事项、通过召开党员大会、群众代表大会等动态形式公开;对群众敏感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让党务公开监督小组和党代表参与的办法,将结果通过代表们间接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公开等;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通过党务公开栏、新闻媒体、互联网等渠道进行公开。同时,要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分清范畴、整合资源、统筹考虑,合理摆布各个公开栏内容,以达到运转协调、互为联动、互相促进的效果。

公开时间要符合党内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充分体现公开的经常性、动态性、及时性,做到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根据实际情况每季度或半年更换一次;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如党费收缴、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等;临时性工作要随时公开,如干部考察预告、干部任前公示等;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公开健康发展。

党务公开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各级党组织必须高度重视,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经常性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党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要建立严格的管理责任机制。各级党组织要把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结合实际,认真研究,科学制定推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或办法,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规范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保证党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做到党委(党组)总揽全局,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促进党务公开不断向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迈进。
  二要建立有效的监督评议机制。坚持对党务公开实行全程监督,采取不定期形式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督查,强化党内监督;设立监督电话和意见箱、聘请监督员,强化社会监督;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强化舆论监督。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部门要做好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对督查中发现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搞形式主义的,进行严肃批评和通报,并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侵犯党员群众民主权力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据党纪党规给予严肃的处理;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解决。加强考核评议力度,把党员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党务公开成效的根本标准,把检查结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要健全公开的党务运行机制。除了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决策议事、责任制度等党内制度外,要针对各项公开内容,健全党内通报、情况反映反馈、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务信息发布等有关配套制度,进一步疏通和拓宽党内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渠道。同时,要广泛征求和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务公开工作,切实形成特色鲜明、简便易行、成果有效的党务公开运行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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