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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信初访快速处理机制调研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2日 点击数: 字体:

加强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努力解决好基层群众信访问题,是事关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课题。2010年,市纪委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基层纪检监察初信初访快速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 这一实施意见的实施使我市纪检监察初信初访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对于抓好信访工作,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结合工作实际,我就落实初信初访快速处理机制谈谈自己的体会,不足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和同仁给予批评指正。

构扒镇辖5个行政村,人口1.1万人。近年来,随着惠农政策的增多以及辖区各种大型项目建设的落户启动,尤其是十天高速路及二级路引线建设工程的实施,纪检监察信访件呈明显上升趋势,通过分析调研,主要有以下几个个原因:一是部分镇村干部在落实惠农政策过程中存在工作不细腻,工作方法简单,导致矛盾引发的上访;二是我们的干部主观上对初信初访重视不够,让当事人看不到解决问题的希望,导致矛盾上交;三是群众自身对于政策理解偏差以及期望值过高引发的信访;四是工作运行不透明、不公开。信访件的增多,不仅牵涉了主要领导的时间和精力,而且存在诸多影响社会安定的不稳定因素,影响了社会和谐发展。因此,切实把初信初访工作抓在手上,及时有效地把矛盾问题解决在当地、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牢牢把握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主动权,是防止和减少越级访、集体访的发生,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环节。

做好信访举报工作,重在解决问题。目前,信访问题呈多元化趋势,面对矛盾和问题,需要我们切实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人本理念、群众上访“有理推定”的认识理念、“案结事了、停访息诉”的和谐理念,持续不断地推动问题解决。对初信初访及时认真妥善加以处理,可以有助于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和减少信访处理“成本”。着力加大办信力度,确立办“信”和办“访”并重的思想,切实减少“信访”向“上访”转变,切实提高初信初访的一次办结率。

抓好初信初访工作关键在“快”,要做到快反快处,首先必须解决的是我们的思想认识和态度问题,对此,我自身有着深刻体会,2009年,构扒镇玉门村村民吴永延因退耕还林问题初访,通过接访,发现信访人思想偏激,精神偏执,所以从接访之初就对信访人所反映问题的真实性持怀疑态度,先期主观上对信访人有了“无理信访”的推定,后期工作线条较粗,和信访人也缺乏沟通,信访了解后,信访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导致重复访,越级访。客观的说,信访人所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基于和村支书的积怨,绝大部分问题是主观臆测,空穴来风,但通过核查,也确实反映出村干部工作方法简单,村级账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大量的初信初访发生在基层,基层的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异常访大都经历了由信到访、由基层到越级、由正常到异常的过程。所以,注重初信初访问题解决,建立对初信初访快速处理机制,把初信初访的一次办结率纳入信访工作考核,有利于形成正确的工作导向。

二是初信初访快速处理机制要求必须拓宽群众信访渠道,创新人民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畅通社情民意的收集、反映和解决渠道,以理性合法、良性互动的工作方式,知民情,顺民意,化民怨,解民难。我县推行的“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和“领导干部下访”等制度在工作中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社会反响较好。2010年,构扒镇信访件总数中60%都是通过点名接访及时得到处理,同时,通过领导干部主动下访,超前工作,主动出击,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有助于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不进化解了矛盾,也融洽了干群关系。

三是要注重在破解疑难信访事项方面,在不违背政策、不引发副作用和连锁反应的前提下,采取灵活解决方案。许多疑难积案的上访主体是弱势群体,着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在解困中化解积案。对于一些情况复杂、涉及面广,上访群众情绪激烈的疑难案件,要敢于依法果断决策,果断处理,真正做到处理一案,稳定一片,带动一方。去年,我镇辖区内二级路引线黄石板改线征迁过程中,由于援建干部急功近利,在具体征迁中违规操作,补偿标准不统一,致使20余征迁户集体信访,为此,镇纪委迅速成立调查组,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核查,对违规操作征迁的干部给予了处理,及时化解了一起可能诱发群体越级访的案件。
   
在工作实践中也有很多因素影响和制约了工作成效,一是人员不足,精力不够;二是对于无理缠访缺乏有效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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