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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联查联审制度 促进乡镇办案工作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年05月14日 点击数: 字体:

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近年来,我们围绕整合办案资源,促进乡镇办案工作,积极探索基层查办案件工作新机制,从2004年开始,在全县推行乡镇案件联查联审制度。四年来,共联合查办交叉审理案件72件,处理违纪违法党员干部76人,取得良好效果。其主要做法是:

一、分片联责,协作办案

乡镇纪委处于纪检工作的最基层,直接面对广大的农村一线。同时,乡镇纪检工作头绪繁杂,面积分散,人力单薄。从乡镇纪委工作特点出发,将分散的力量统一调配和有效整合,就能形成一支有力的基层办案队伍。这是我们推行乡镇办案联查联审的基本初衷和现实依据。在具体工作中,一是合理划分联查片区。本着“合理、方便、利于办案”的原则,我们将全县15个乡镇按照地域划分为5个片区,每片区分别成立一个联查小组,由所在片区乡镇的纪检干部组成,并由一名纪委常委联系,负责抓好片区内纪检案件的查办工作。二是夯实片区联查职责。我们明确联查小组重点履行好“四项职责”,即查处对乡镇已经着手调查,但阻力较大或疑难复杂的案件;查处情况特别紧急、问题特别突出的案件;查处重访、群访案件;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重点案件和上级交办要结果的案件。联查小组在联片领导负责统一协调调度的基础上,开展联合办案和交叉审理工作。三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联查联审工作的顺利推行,我们成立了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分管案件的监察局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室主任为成员的乡镇案件联查联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工作的具体领导和组织协调。县纪委每年4月上旬集中组织,对乡镇纪委书记、副科级纪检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办案能力。第四季度适时对乡镇联查联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联查联审案件进行全面检查评比,并召开经验交流座谈会,表彰优秀案件主办人和协办人,有力地促进了联查联审工作的开展。

二、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为确保案件联查联审工作不违反程序,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我们实行对乡镇案件联查联审工作例会制度,即每逢单月的第一周由县纪委联系领导确定具体时间和地点,召开由案件联查小组内各乡镇纪委书记、副科级纪检员、案件主办人和主审人员共同参加的例会,主要学习案件查办和审理业务知识,交流案件查办和审理工作经验,分析案件联查小组内群众举报投诉的情况,筛选案件线索,研究讨论已查结案件存在的问题、定性及处理意见。具体工作中,我们坚持“五个程序”,一是摸排案件线索。各成员单位积极主动摸排本乡镇范围内的案件线索,全面掌握拟提交办案小组查处的案件基本情况和办案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并提前与县纪委联组领导进行联系沟通;二是确定办案人员。由县纪委领导在例会上根据情况,确定抽调人员组成办案小组进行集中办案,并确定案件主办人和审理人员,拟定调查方案,提出办案要求;三是及时沟通协调。对于需要集中办案的,由县纪委领导负责及时与发案所在乡镇党委和被抽调人员所在乡镇党委搞好沟通衔接,取得支持和配合;四是采取必要措施。在案件调查中,对涉案人员需要采取立案、停职检查等措施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发案所在乡镇纪委或县纪委按程序办理相应手续;五是完备基础材料。案件调查结束后,联审小组先对案件作初步审理,初审后将完备的材料移交县纪委审理室定审。联查小组在撰写初审材料时,对事实与证据、手续和程序、定性与量纪、文书规范等方面实行严格把关,形成阅卷笔录、审理报告、处理意见和建议,作为该案件报送县审的基础材料。

三、突出重点,化解矛盾

近年来,我们坚持把涉农乱收费、各类建设征地中侵害群众利益、部门在办事中吃拿卡要等涉农问题作为案件查办的重点,一经发现一查到底。

一是主动查办积压案件,避免重访缠访和越级上访。2003年春季,我县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后,城关镇向荣村因为村干部贪污工程款问题,直到20058月该村薜某进京上访,被县纪委知晓。我们及时与镇党委沟通、协调,同时由县纪委联片常委坐阵指挥,抽调联查小组中厂镇、构扒镇纪委书记联合办案,利用两个月的时间,查清了原任村主任薜某贪污天保工程款1.7万多元的违纪问题,经县纪委审理把关后,给予薜某开除党籍处分。

二是积极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200412月,构扒镇东坡村40多位村民反映村干部在退耕还林、扶贫救灾、村级财务、固定资产处置等12个方面的问题,到县政府集体上访。县纪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决定由县纪委副书记挂帅,抽调联查小组城关镇、中厂镇纪委书记以及信访、林业、扶贫、民政等单位20余人组成5个调查小组,自带被褥,自办伙食,顶风雪,冒严寒,历时26天,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了实地调查核实,并将情况向上访群众予以反馈通报。纪委对原村委会副主任石某和原村党支部书记李某分别给予开除党籍和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使这起群众准备赴省进京的群访问题得以息诉罢访。

三是全力查办以退耕还林、迁移式扶贫等为重点的侵害农民利益的案件,全力维护群众利益。2007年群众反映大双乡全家村退耕还林问题,由于工作量大,乡纪委无力着手,及时向县纪委反映了这一情况,县纪委立即安排联片领导挂帅,责任业务室全力配合,抽调联查乡镇纪委书记组成两个调查小组,一组负责逐户逐地块核实退耕还林面积,另一组负责对该村财务及退耕粮钱兑现帐目进行清理,很快查清该村2000年按农户领桑苗数推算面积为1073.9亩,虚报380.5亩退耕还林面积,三名村干部采取冒领手段贪污退耕还林粮食变卖款5.67万元的事实,对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文书分别给予开除党籍、留党察看两年和严重警告处分。

几年来,全县通过联查联审查办迁移式扶贫、生态移民、退耕还林等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共61起,向群众退还资金68.7万元。我们深深体会到,通过查办这类案件,有效的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达到了化解矛盾、息诉罢访的目的,促进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四、注重实效,提高水平

几年来的实践,我们通过坚持推行乡镇案件联查联审制度,着力解决基层查办案件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提高基层执纪办案工作上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解决了乡镇有案不查、隐瞒不报的问题。过去,乡镇由于怕考核受惩和影响经济发展,在思想上认识不够,客观上存在着一些有案不查、不报或者案件查处质量不高的问题。随着联查联审制度的建立和运行,对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引起了乡镇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现在,只要有群众举报或发现案件线索,乡镇都会主动与联查小组协调、沟通,寻求援助,做到了重点案件及时查办,使矛盾化解在基层。

二是整合了办案资源,增强了乡镇办案能力。乡镇纪委虽然有多名纪委委员,但没有一个是专职的,基本上是纪委书记一人独当一面。过去乡镇办案都是纪委书记从初核、立案调查,审理一肩挑,既不符合程序和规定,又缺少必要的人力保障,遇到复杂的案子根本无法办理。实行联查联审制度以后,无论是案发乡镇还是被抽调人员的乡镇,都能够让纪检干部抽出身来,集中办案,有效的提高了办案效率,同时也增强了乡镇办案能力。

三是解决了乡镇不愿办案、不会办案的问题。乡镇纪委查办案件的主要对象是乡村组干部,长期的农村工作,相互结下了深厚的友情,特别是干部任用、年终考评,都需要在乡村组干部中进行测评,因此要让乡镇纪检干部直接面对面查办案件,保证量纪的公正性相对困难,再加上社会各方面的说情和压力,难免出现“人情案”。推行联查联审制度后,使乡镇纪检干部在办案中可以放开手脚,坚持原则,依法依纪办案,保证办案质量。同时,在联查联审工作过程中,办案人员常常就案件证据的确认、违纪事实的认定、处分档次的确定来进行讨论,发表各自的意见,在互相讨论的基础上达成一致,通过这个过程,使参与办案干部业务素质不断增强,办案能力不断加强,办案水平不断提升,从而全面推动了基层办案工作。

四是充分发挥了县纪委对基层办案的指导作用,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凝聚力。乡镇案件联查联审工作直接在县纪委的领导和指导下进行,所有案件的办理都不会偏离党政纪法规程序,通过指导联查联审办案工作,提高了乡镇纪委的办案能力、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同时,联片小组的纪检干部之间由于经常相互讨论、学习,在工作中不知不觉形成了团结合作、并肩作战的深厚情谊,为进一步增强纪检干部的凝聚力创造了机会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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