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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理念抓指导 示范带动上水平 ——白河县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基本做法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年05月02日 点击数: 字体:

    白河县纪委自去年9月以来,坚持立足创新和发展的理念,着力于示范引导、典型带动,深入推进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构建和谐白河和实现白河突破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同时提升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工作水平。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深化教育为基础,大力推进农村基层廉政文化建设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是基础。围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方面的实际状况,有针对性的积极探索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载体,大力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

    一是紧紧围绕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持以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和支部书记面向党员讲授廉政教育课为抓手,积极组织农村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和党政纪条规,进一步树立基层党员建设共产主义社会的远大理想,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是紧紧围绕惠民政策落实,加强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教育。我们经常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到基层乡镇、村组院落、田间地头,广泛宣传党在农村的各项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让人民群众深刻领会和熟练掌握党的“三农”政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涵,真正把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感受党的温暖,真正得到实惠。

  三是紧紧围绕践行社会主义荣誉观,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从构筑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建设抓起,认真开展以“八荣八耻”教育和 “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演讲活动,通过组织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讲话精神,增强基层党员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四是紧紧围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宣传教育,加强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通过多种渠道,集中有限的物力、财力和精力,建立了“白河县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基地”,设置了党员干部接受专题教育的“教育厅”和“警示厅”,使基地成为党员长期受教育、群众永远得实惠的基础阵地。同时坚持以思想教育、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坚持典型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加大对优秀农村基层干部事迹的宣传力度,定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教育警醒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

    五是紧紧围绕白河县情特点,创新教育形式。结合县情特点,采取纪检监察干部轮训、主题教育、集中教育、形势报告会等形式开展教育。借助网络的力量,把传统教育方式与现代技术手段相结合,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的作用,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六进”,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二、推进公开为重点,切实规范基层干部办事行为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行政务和村务公开是重点。我们坚持实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切实打造廉洁政府、廉洁新村。

  一是紧紧围绕乡镇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深化乡镇政务公开。要求各乡镇就“三农”政策,特别是各项惠农政策,定期在“政务公开栏”上公布,广泛接受群众、社会和舆论监督,把党和国家政策原原本本地落实到基层、扎扎实实的兑现到农户。

  二是紧紧围绕政策兑现,深入推进村务公开。要求各村必须定期公开计划生育政策、国家惠农政策、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审批、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等情况。重点抓好财务公开,让群众了解、监督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情况。对村集体债权债务、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以及公共设施建设、为民办实事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时向群众公开,广泛听取村民意见。村务公开内容要经村级财务监督小组审核同意,从根本上纠正和防止不公开、假公开问题。如茅坪镇枣树村在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廉政建设中,坚持抓好民主管理和村务公开,争取项目资金300余万元,建成了全县第一批示范新村。

    三是紧紧围绕推行“阳光”政务,全面推进基层站所办事公开。基层站所必须按照政策法规、服务项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理结果、投诉渠道、服务对象的权利义务、执法和处罚依据“八公开”的要求,结合“两面镜子一面墙”的警示提醒教育,做到及时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基层站所的带动,目前,全县各乡镇的学校、医院等与群众关系密切的公益事业单位,也积极推行了办事公开制度。

    三、健全机制为核心,确保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稳定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健全机制是核心。我们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过程中,积极指导各级各部门从探索机制上想办法、创理念,通过机制创新,规范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强化监督管理机制。结合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特点,积极探索实施规范管理和有效监督的方式方法,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明确村干部的工作职责和事权范围,积极推行目标责任、年终考评和离任审计等制度,不断强化对干部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行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制度,对不能或不及时完成工作任务、群众意见较大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或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组织调整。

    二是建立服务群众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干部进村入户、包村联户、记民情日记、服务承诺等制度和规定,通过制度建设推动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引导他们端正群众态度,摆正群众关系,增进群众感情。

    三是完善激励机制。把关心爱护基层干部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认真落实村干部报酬,激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抵制腐败的自觉性,同时,注重对优秀村干部从物质上、精神上给予表彰和奖励,用荣誉感召人心,凝聚人心。

    四、抓点示范是关键,突出纪检工作服务发展全局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点示范是关键。今年以来,我们确定了15个乡镇18个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在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着力在深化教育和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在工作结合上做文章,通过抓点示范,有效推进了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乡镇纪委书记和县纪委常委紧紧围绕农村工作中心,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形成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制度,是促进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全县的各示范点严格按照县纪委确定的“六项制度”、“四项规定”,统一内容,统一标准,集中在示范点上统一体现,通过制度建设规范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示范点建设各项工作。如中厂镇新厂村实行村干部坐班制度,方便群众办事,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同时促使村集体积累由过去的负债村转变为现在的积余10余万元。

    三是抓好“三个结合”。在抓点工作中,注重抓好“三个结合”。第一,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农村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现,经常性的开展监督检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第二,与教育、保护和挽救农村基层干部相结合。全面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定期对基层干部落实工作制度和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查处,尽力降低干部违纪的政治成本和行政成本。第三,与维护群众利益、纠正不正之风相结合,在抓点工作中,对群众反映强烈而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限期处理,及时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对不及时处理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真正做到服务群众、取信于民。如城关镇安坪村支部、村委会经过组织调整后的干部公道正派,主动带领村民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目前已形成了花炮厂、砖厂、煤厂等22家个体私营企业,解决闲余劳力就业600余人,年收入达900余万元。

    五、注重实效为目的,全力维护农村基层社会稳定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注重实效是目的。我们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促进干部勤政廉政,确保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注重做好群众信访工作,促进农村基层社会的和谐和稳定。积极引导农村基层干部经常深入农户、田间地头,和群众谈心交心,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主动了解和解决农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做到一般信访问题不出村和乡镇,切实保护农民群众信访举报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

  二是继续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整治,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针对农村教育、报刊订阅、道路修建、计划生育和农村建房等方面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进行重点整治,防止以经营性服务、公益事业建设收费为名变相加重农民负担。与此同时,坚决纠正农村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并对负债村推行公益事业和重大建设项目报告审批制度。

  三是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坚决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坚决制止在乡镇村财务管理、宅基地审批、土地资源开发承发包等过程中发生的暗箱操作、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重点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严重群体性事件和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案件;查处挪用、克扣粮食直补资金和村级补助资金及侵吞、挪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行为;查处各种巧立名目、变换花样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强行集资摊派,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坚决纠正基层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力维护农村基层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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