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办发【2010】2号
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宣教工作
“五项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委、县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关于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宣教工作五项机制的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
年1月12日
关于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宣教工作
五项机制的意见
反腐倡廉宣教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对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根据中央关于“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安康市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宣教工作五项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组织领导机制
1、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领导体制,完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尽其责,干部群众积极配合、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整体合力。
2、充分发挥市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全市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县区、各部门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3、各级党委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纳入党委宣传教育工作整体规划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统筹安排。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与经济建设、党建工作一起动员部署,一起督促检查,一起考核评比,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4、完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和协调会议制度。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及市级主要新闻单位,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制定工作措施。市纪委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协调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各县区也要建立相应机制,加强组织协调。
二、夯实工作责任机制
1、由市纪委负责,按照每年反腐倡廉工作总体要求,及时制定全市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夯实工作措施。
2、由市委组织部负责,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每年会同市纪委对新提拔的县级领导干部进行一次廉政教育;督促各级党校落实反腐倡廉教育进课堂。
3、由市委宣传部负责,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全市党员教育的总体部署;制定《关于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宣传报道意见》,协调市级各新闻媒体,办好党风廉政建设专版、专栏或专题节目;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适时通报反腐倡廉工作情况,加强对热点问题的引导。
4、由市委党校负责,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各类党员干部培训的教学计划,编写教材,安排课时,保证各类党员干部培训都有反腐倡廉教育内容,充分发挥干部教育的主阵地作用。
5、由市直机关工委、市农业局、市民政局、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负责,按照《安康市廉政文化建设“六进”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牵头抓好廉政文化“六进”活动。要完善规划,强化措施,加强廉政文化示范单位建设,打造一批廉政文化“精品工程”,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6、由市文化局负责,组织文艺团体每年创作3至5部有一定影响的反腐倡廉节目,积极开展演出活动,同时指导各县区搞好廉政文艺创作和演出,丰富干部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7、由市级主流新闻媒体负责,办好反腐倡廉专题栏目,认真做好日常宣传和跟踪报道,每年进行一次集中采访报道活动。市级各主流新闻媒体每年采写编发反腐倡廉工作类稿件不少于100篇,在省级以上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发稿不少于10篇。
三、坚持日常教育机制
1、坚持和完善理论中心组定期学习反腐倡廉理论制度。各级党委理论中心学习组要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重要的学习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保证每年专题学习不少于两次。
2、坚持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定期讲授廉政党课制度。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每年对所属单位党员干部讲授廉政党课不少于两次。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廉政党课讲稿每年11月底之前报市纪委教研室备案。
3、坚持和完善廉政谈话制度。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的领导同志,要围绕廉政建设主题,采用任前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形式,加强与党员干部的交流沟通、启发提醒和说服教育。廉政谈话情况要及时记入“五个一”手册备查。
4、坚持和完善廉政培训、考试制度。各级、各部门要以廉洁从政为主题,有针对性地采取专题培训、系统培训、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以及新录用公务员任前、岗前和经常性的廉政培训。全面实行新任领导干部必须通过廉政法规基本知识考试制度。
5、坚持和完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主题教育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扬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先进典型,运用先进典型抓好示范教育。各级党委、纪委要选择典型案例,深刻剖析发案原因,运用反面典型抓好警示教育。各级纪委要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党员干部思想状况,每年确定一个主题,集中一段时间开展思想教育。
6、坚持和完善党员干部定期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制度。以市委党校为依托,建立党风廉政教育基地;以安康监狱为依托,建立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各县区也要结合实际,逐步建立廉政教育基地。各级、各部门要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学习,接受教育。
7、坚持和完善反腐倡廉网络宣传教育制度。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办好反腐倡廉网站、网页、专栏,积极组织开展网评,正确引导网上舆论,加强对互联网站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指导和管理,努力形成浓厚的反腐倡廉舆论氛围。
8、建立市管领导干部廉政教育登记制度。全市担任实职的每一位市管领导干部,在参加廉政教育活动结束后,由本人亲笔填写教育的时间、名称、体会以及对反腐倡廉宣教工作的建议。登记的内容包括领导干部参加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廉政谈话、党课教育、廉政文化活动、观看电教片等廉政教育活动。登记表于当年底由各部门、各县区统一收集后报送市纪委,作为对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反腐倡廉宣教工作年度量化考评的一个依据。
四、完善考核管理机制
1、强化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各级党委要把反腐倡廉宣教工作纳入党委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部署。各级纪委要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制定反腐倡廉宣教工作责任目标和量化考核标准,将任务层层分解,逐一落实。
2、加强督查,狠抓过程管理。各级党委、纪委要加强对反腐倡廉宣教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检查指导制度、反腐倡廉新闻上稿季通报制度、宣教工作半年检查年终考评制度,强化过程管理,促进工作落实。
3、严格考核,坚持奖惩到位。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市纪委、监察局每年年终在考核业务工作时,对各县区、各部门逐一进行考核。对成绩成绩优秀、工作突出的县区和部门予以表彰,对不履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职责、完不成工作任务或因忽视宣传教育而导致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纠错。
五、强化工作保障机制
1、加强宣教干部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切实加强宣教干部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重视宣教干部的培养和任用,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和全面提高创造条件。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配置电脑、摄像机、照相机、传真机、打印机、扫描仪、投影仪、录音笔等必要的工作设备,为宣教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基础保障。
3、保障宣教活动经费。各级党委、政府要在财力上对宣教工作予以大力支持;各级财政部门每年要预算一定的宣教经费,保障宣教工作顺利开展。
主题词:党风廉政 反腐倡廉 机制建设 通知
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
2010
年1
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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