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驻村工作队沉下心抓脱贫攻坚工作,提高工作报酬稳定增长,白河县制定出台《关于调整提高村干部补贴及离任村干部荣誉金的通知》,进一步调整提高全县在职村干部补贴、村监委会主任补贴、离任村干部荣誉金、村民小组长误工补贴,县直部门派驻驻村工作队员的乡镇津贴,全面提高村干部生活待遇。
该县对部门派驻到村的驻村工作队员,每月增加乡镇工作津贴,每天下村补贴按照40元的生活补助;村干部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后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文书每月补贴提高至2500元;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的,每月提高至3200元;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每月补贴提高至1800元;村监委会主任补贴由每年2000元,提高至每月1000元;村团支部书记、妇联主席每年1500元;村民小组长补贴每年提高500元。同时,为529名在职村干部办理人生意外伤害保险,并将离任村干部荣誉金由每年50元提高至80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县财政支付报酬资金每年净增335万元。今后,该县还将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村干部待遇进行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