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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环保局:四举措贯彻落实八项规定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2日 点击数: 字体:

今年以来,白河县环境保护局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意见》及市委《十项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在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严格经费使用、资产管理、公务用车配备,规范公务接待等方面突出“知、行、改、新”四举措,全局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得到明显转变。

一是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普遍“知”。陆续开展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对“八项规定”等相关文件进行了专题学习,文件精神植根于每位干部职工脑海,干部职工结合自身实际,撰写学习体会文章。

二是精简会议整顿纪律,重在“行”。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尽量安排小范围、务实管用的专题会议,控制会议时间,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同时,以工作纪律为突破口,狠抓机关管理,进一步完善干部考勤制度、公车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三是严格经费规范接待,突出“改”。严禁用公款宴请上级和亲朋好友,同城之间不相互宴请,外地来人来客,一律安排在局廉政灶用餐,并严格控制用餐标准。办公用品采购实行先申报,经主要领导签字后,由行政办负责统一采购;办公用品领用一律到行政办办理领取手续。严禁公车私用,有事外出用车一律由行政办派车。

四是严格监督带头表率,措施“新”。充分发挥纪检监督检查的作用,密切关注干部作风方面的投诉举报,及时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同时,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八项规定》、省委《实施意见》及市委《十项规定》,严格自律,做好表率,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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