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给白河县医疗机构配送药品,我们再也不担心了,30天以内药品货款会直接打入公司账户,都不让我们操心”。一个药品配送企业负责人激动地向同行们介绍着。
据了解,为深化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强力推进国家基本制度,规范县、镇、村三级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配送和结算管理,我县严格落实三项措施,按时以县为单位进行“三统一”药品货款集中结算,确保医疗机构临床用药,满足群众用药需求。
一是加强结算管理机构建设。成立县药品采配结算管理中心,为县卫生局下属股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编制5名。现已调入4名工作人员,落实有专项工作经费和办公设备,负责全县医疗机构“三统一”药品的集中采购和药款集中结算;
二是落实结算专户周转资金。县卫生局通过多方筹措,先期落实“三统一”药品货款周转金70万元,建立结算专户与台账,安排专人管理,坚持专款专用,杜绝截留、挪用和违反规定使用;
三是严格执行药款限时结算。县结算中心制定严格的药款结算流程和工作考评制度,在30个工作日内,将各医疗机构上一月的药品货款统一集中后,按时足额打入配送企业账户。
自去年10月份实施药款集中结算以来,我县已按期向5家定点药品配送企业集中结算“三统一”药品货款11316143.1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