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效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镇(中心)卫生院财务管理和监督, 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从2012年4月1日起,县卫生局对所有镇(中心)卫生院实施“集中核算,规范管理,统一帐户,分户结算”的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制度。
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范账务处理,严格从运作程序上规范各卫生院财务行为。在加强资金的管理、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等方面都起到了明显的成效。不仅提高了单位执行财经纪律的自觉性和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也增强了核算单位的自我约束力,杜绝了资金使用手续不健全、坐支现金等现象。
核算中心运行后,从原始凭证审核入手,做好源头监管,严把“报账关”,共退回手续不齐全的业务100余笔,纠正不规范的票据50余张。同时,严格控制办公经费、招待费等项目的开支,每月及时督促各医疗单位缴存业务收入。截止3月底,会计集中核算医疗单位共实现收支结余28.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