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本药物合理使用, 切实有效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负担,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推动我县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我县从2010年11月1日起,在11个镇中心卫生院和124个村卫生室,按照药品“三统一”政策,稳步推进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药品的各项工作。这一政策不仅降低了个人自付药费的比例,也用经济手段引导群众用药习惯,切断了医生与药品之间的利益链,改变了基层医生长期以来不合理的用药习惯,有效减少“大处方”产生。
近期,县卫生局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成立药品“三统一”督查工作组,对全县11个镇中心卫生院和124个村卫生室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截至5月底,全县镇、村基层医疗机构共采购药品98071个品规,价值465.3万元,其中 “三统一”药品95417个品规,450.67万元,已结算407.32万元。目前各镇中心卫生院基本药物配备率、使用率达95%以上、村卫生室达到100%。
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各基层医疗机构对药品“三统一”政策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和认识,转变了以往的以药养医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作风,有效减轻了群众就医费用负担,解决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树立了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