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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编办进一步规范编制使用审核程序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9日 点击数: 字体:

为有效控制财政人员增长,做好机构编制和人员经费管理,白河编办积极创新举措,不断规范编制使用程序,提高编制管理质量和使用效益。
     一是强基础,建立编制总量盘活制度。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审核中,县编办坚持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空编运行、动态管理的原则,对职能弱化、人员结构不合理及其他需要清理规范的事业单位,不予安排使用编制;对重点项目、重点工作以及与民生工作息息相关的,适当予以倾斜。
     二是严规范,完善编制使用审批程序。为确保人员补充科学有序,机关事业单位申请使用空余编制补充人员时,须向县编办提交包括编制数额与实有人数,用编类别、数量和理由等内容的用编申请,即填写《使用编制审批表》,经过编办审核无误后,向提报部门、单位出具《控编通知单》,申请部门、单位凭《通知单》办理补充人员事宜。
     三是促联动,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补充人员完成后,须到县编办办理实名制登记手续,财政部门依据实名制信息数据,予以核定预算、核拨经费。对未经编制部门审核、擅自补充人员的,不予列入实名制,财政部门不予核定预算、不核拨经费。同时,县编办和财政部门将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出现违规问题的单位,及时给予编制手续停办和经费停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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