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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坪司法所“三抓”机制对接信访工作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1日 点击数: 字体:

茅坪司法所利用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等有效手段,积极对接信访工作,全力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有力维护了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抓信息,建立信访工作的预测机制。建立信息排查制度,对群众反映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苗头性、倾向性的工作进行排查。对可能引发群众集体上访的问题,坚持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做到防患于未然,切实发挥司法所在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独特作用。

二、抓普法,建立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司法所结合自身工作特点,通过办板报、挂横幅、刷写标语、送法下村等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运用法律手段参与农村工作,解决各种因广大群众法律知识缺乏、法制意识淡薄而造成的矛盾和问题,为镇经济建设发展、社会秩序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抓查办,建立信访工作的矛盾化解机制。一方面在工作时间上,实行限时办公制。对有可能使矛盾激化,引起群访、越级上访的问题,落实专门人员,专人负责,限时办理,及时答复,确保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另一方面在工作内容上,做到“两个结合”。一是把信访工作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发挥司法所法律服务的功能,把一些邻里纠纷、家庭纠纷解决在村一级,做到信访不出镇;二是把信访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着力于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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