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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多举措促“为政不为”整治工作见成效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2日 点击数: 字体:

今年以来,白河县强化措施,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从严整治懒散庸混等为政不为行为,持续推动干部作风建设常态化。  

明确“四个重点”。制定《白河县“为政不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从“懒、散、庸、混”四个方面,明确领导干部为政不为的认定情形。“懒”突出划定为落实重点工作不坚决、不得力、不到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懒于干事、无所作为等情形;“散”突出划定为组织纪律观念淡薄、心思不在岗位、工作不在状态,对无法定依据擅自设立服务项目、擅自收取手续费用、擅自减免费用等情形;“庸”突出划定为对不学习不钻研业务、能力不强不会为,沾轻怕重、漠视群众、群众意见大的干部;“混”突出划定为落实决策部署不力、重大项目推进不力、推诿扯皮拖着不办、工作失职失责失误、影响投资发展环境和全县整体形象。  

落实“三重监督”。一是全面自查自纠。紧紧围绕“懒、散、庸、混”等突出问题,对全县各镇各部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群众、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及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剖析原因,先后召开座谈会76场次,走访群众2898人次,发放调查问卷1737份,发放征求意见表1135份,收集整理问题77个,建议意见41条,梳理归类为24个突出问题。二是开展驻点巡察。把“为政不为”作为巡察重点内容纳入正在开展的县委2017年第三轮巡察,通过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设立专线投诉电话和举报信箱等有效手段,深入查找镇村(社区)干部存在的慵懒散混、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问题线索将依照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三是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暗访一通报”工作机制。每月由县委11个重点工作督查组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县纪委开展一次专项明察暗访,督促检查为政不为工作落实情况、问题整改情况、作风建设情况等内容,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突出、整治效果不明显的部门和有关责任人予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实现“一个转变”。狠抓问题整改落实,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真正实现干部转作风、提效能。一是抓好“懒散庸混”问题整改。对照查摆出的问题、督查巡察发现的问题,深刻分析问题根源,建立整改台帐,有针对性地制定严、紧、细、实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二是严肃问责追究。制定《“为政不为”问责实施细则》,加大责任查处和追究力度,对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群众反响强烈、易发多发的问题予以问责追责,今年以来,共实施“为政不为”问责34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7起12人。三是构建作风长效机制。把教育管理与问责惩戒有机结合起来,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将整治“为政不为”同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等挂钩坚决改变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充分运用 “三项机制”,激励干部奋发进取、创先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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