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全县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近日,白河县出台《关于进一步严肃公务用车有关纪律的通知》,以严明的纪律规定为公务用车上把“锁”。
针对保留公务用车单位,该县就车辆使用条件作出硬性约束,要求各单位要不折不扣带头落实中省市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按照车辆使用权限及范围依规用车,执法执勤车辆要专车专用,严格执行封存管理制度,所有车辆节假日和公休日期间一律实行定点封存停放,明确专人集中管理,确保公车公用。同时,《通知》明确规定了公务用车“四个严禁”,即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借用车辆和严禁违规购置车辆,以铁的纪律坚决杜绝违规用车问题发生。
为强化外部监督检查,该县纪检部门将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和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使用公车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