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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三举措全面提升纪律审查规范化水平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4日 点击数: 字体:

白河县纪委聚焦主业主责,主动适应新形势,积极作为,持续抓好学习培训,规范纪律审查、审理程序,多管齐下,全面提升纪律审查规范化水平。

技能培训强本领。面对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出现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白河县纪委牢固树立“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意识,始终将学习培训牢牢抓在手上,组织全县纪检干部练好“内功”。根据中省市纪委的工作新部署,及时举办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班,指明工作重点,查漏补缺,进一步提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通过召开纪委常委会、机关干部会以及定期举办“清风讲堂”等方式,深入学习《纪律处分条例》《党内问责条例》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并就学习内容开展知识测试,旨在强化学习效果。利用机关支部“两学一做”交流群和“清风白河”微信平台,定期推送执纪审查实用信息,围绕难点疑点开展讨论交流,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内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完善机制抓规范。为进一步规范纪律审查各环节工作,该县结合工作实际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实践,出台了《问题线索初核与函询结果会审制度》《案件集体审议工作办法》《派驻纪检组处置问题线索管理制度(试行)》《派驻纪检组列席归口派驻单位会议制度(试行)》《派驻纪检组对归口派驻单位人员约谈制度(试行)》等相关制度,同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律审查工作规范管理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对各镇纪委明确提出纪律审查工作“五个规范”及“六个方面需注意的问题”,给出了案卷标准化模板,从内容、格式、标注上对纪律审查文书做到规范统一。

        严格审核零失误。该县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二十四字方针,不断强化审理职能,严把案件审核关口,查处了一批违反党纪政纪案件。针对乡镇基层案件,规范协审程序,实行“两审两会”制,对查办的案件先征求所在支部大会意见,由镇纪委初审提出拟处理意见,报县纪委协审,书面提出审理意见;再由镇纪委研究,提交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确保“零失误”。2016年以来,全县各级共审结结案119件,给予组织处理96人次,给予党政纪处分136人,均无申诉和复审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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