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提任干部是否有信访举报件正在核查的问题?是否被立案调查、是否尚在纪律处分影响期内、是否与其他违纪违法案件有牵连……在收到组织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征求意见函后,白河县纪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党风廉政审核,组织县纪委常委及多个相关科室联合会审,并对审核情况把关签字,确保意见回复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时效性。
“经审查,除以上同志被立案审查外,其他人员此前尚未发现违纪问题、无不廉洁情况反映,通过廉政鉴定。”白河县纪委党风室工作人员小秦认真对2016年该县镇党委、人大、政府、纪委领导班子换届人选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见进行回复。
源清则流清。杜绝“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从源头上确保干部队伍素质,该县纪委一直做到有“病”说“病”、有“患”言“患”,不回避、敢碰硬,确保向组织提供真实、准确、有效的廉政鉴定。同时,该县纪委还积极规范建立台帐,对每批次鉴定的人员、事项、鉴定结果等进行详细登记,规范化建立“党员干部廉政鉴定登记册”,强化对党员干部的跟踪管理。
今年上半年,该县纪委对涉及拟提拔任用、评先评优的单位或个人出具廉政鉴定意见 25份,涉及单位202个,484人次,其中对26个单位,3名党员干部不予通过,把住了党风廉政鉴定回复关。不仅为组织人事部门选人用人提供了重要决策依据,同时也加强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有效地促进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