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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深化监督执纪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4日 点击数: 字体:

白河县纪委监察局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深化监督执纪。今年14月份,共立案审结28件,处分30人,其中轻处分25人,占处分人数的83%  

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制定出台了《问题线索管理办法》,明确问题线索管理要求、处置程序和定期报告等事项。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施问题线索归口管理、办结销号制度,严格工作流程,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定期集中分析研判线索,制定办理方案,明确主办人员和协办人员,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规范处置问题线索。  

坚持教育防范在先。坚持抓早抓小,针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综合运用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抓好提醒教育不放松。建立干部容错机制,对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失实的,及时澄清,保护干部创业干事的积极性。转变工作方式,深化监督执纪工作。从盯住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并重,从着力查大案转向与抓早抓小并重,防止党员干部从小问题走向违纪违法。今年14月份,共处置问题线索75起,27人被诫勉谈话,20人被提醒或函询。  

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响强烈的党员干部。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吃拿卡要、侵占贪污挪用扶贫资金的等问题,坚持落实县纪委直接查处,从重处理。今年以来,对3名党员干部严重违纪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出台了《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巡察常态机制,截止目前,通过巡察交办问题线索5起,已立案3起,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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