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群众利益,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八起营商环境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白河县宋家镇安乐村村委会委员、毛平商店法定代表人销售过期日用品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21年2月2日,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宋家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依法对白河县宋家毛平商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毛平经营场所货架上销售有“航牌婴儿抗菌洗衣皂”1个品种1个批次的产品超过限用日期,后受到行政处罚。2021年3月,中共白河县宋家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毛平党内警告处分。
2.白河县仓上镇中心小学学生营养餐管理员王能志在学生营养餐管理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20年8月至2020年9月,王能志在担任仓上镇中心小学学生营养餐管理员兼教师伙管员期间,在学生营养餐库房中先后拿走价值6844元的米面粮油和猪肉、牛肉等食材供教师食堂使用,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21年4月,中共白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王能志党内警告处分。
3.白河县构朳镇黑龙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瞿勇在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职被问责问题。2017年黑龙村在实施黑龙村二组钱永祥户的危改项目中,瞿勇作为黑龙村一组至四组危房改造工作责任领导、钱永祥户的包抓责任人,未按要求制定该户的改造方案、改造内容清单及签订改造协议书,在改造施工过程中,瞿勇也未到现场监督指导,致使施工方周先平在施工过程中,仅对钱永祥户的房屋简单地做了屋面防水、后檐沟泥石流处理。2018年2月,瞿勇与周先平补充完善了钱永祥户危房改造档案资料,虚增了屋面处理和泥石流清理的工程造价及门前防护栏项目,通过了上级检查验收。经核实,在钱永祥户的危改中,虚报危改资金3860元。2021年4月19日,中共白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瞿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白河县仓上镇马庄村党员周通在陈万利犯罪团伙开设的赌场中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问题。2015年6、7月期间,周通在陈万利等人在文家湾山庄开设的赌场里,以“炸金花”的方式参与赌博。其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损害了党员形象。2021年3月,中共白河县仓上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周通党内警告处分。
5.白河县卡子镇友爱村文书柯尊平在统计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卡子镇友爱村三组蔡元芳,2018年11月因病去世,按照高龄补贴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领取待遇人员死亡的,从死亡次月起停止支付其高领补贴,故蔡元芳高龄补贴应该截止到2018年11月。但由于村文书柯尊平未及时上报蔡元芳死亡信息,致使蔡元芳高龄补贴一直持续发放至2020年3月,共计违规享受高龄补贴1600元。2021年4月,中共白河县卡子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柯尊平党内警告处分。
6.白河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三级警长罗德斌实施违规高利放贷活动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13年12月27日,罗德斌等人借给白河县恒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宋金栓、毕琼、宋登明等人60万元,借款时约定年利率为60%。2014年1月17日,罗德斌借给黄江兴20万元,借款时没有约定利息。但从黄江兴2016年6月17日和2017年8月15日向罗德斌出具的借条及2014年3月21日至2016年5月3日期间支付的现金利息可以证明,黄江兴与罗德斌之间约定的月利率为5%(年利率60%)。其行为违反《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有关规定,属于违规高利放贷行为。2021年5月17日,中共白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罗德斌党内警告处分。
7.白河县卡子镇友爱村原村委会主任柯尊华在监管村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经卡子镇友爱村集体研究,将友爱村集体公益林面积挂在柯尊华个人名下,每年补助资金打入柯尊华的个人银行账户中,由柯尊华支取后交入友爱村级账户。2018年6月、9月,县惠农资金兑付中心分两次将友爱村当年集体公益林补助资金共计34411元兑付到柯尊华个人账户后,柯尊华未按要求将资金缴入村级账户,而是被其个人陆续支取并占有使用。2021年6月,中共白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柯尊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白河县中厂镇迎新社区原社区主任陈伦平违规为企业套取林业生态补偿资金问题。2017年3月24日,为了帮白河县迎新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获取产业奖补资金,迎新村时任村主任陈伦平主持召开村干部会议,在明知黄良玉等25户贫困户未种植白芍、桂花树的情况下,仍以种植白芍、桂花树为名,按照户均2000元标准向中厂镇政府申报2016年贫困户产业补助资金。2017年6月5日,中厂镇政府分别向黄良玉等25户贫困户账户兑付了共计5万元的产业奖补资金。资金到账后,迎新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韩绪松等人以园区业主身份,通过上门索要或抵扣劳务工资、土地流转费用等方式将其中24户贫困户的产业奖补资金48000元收归该公司所有。2021年6月,中共白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给予陈伦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