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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通报4起生态环境保护执纪问责典型案例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2日 点击数: 字体: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持续传导压力震慑,助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近日,白河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生态环境保护执纪问责典型案例。

1、双丰镇双安村原党支部书记蔡金兵向河道倾倒弃渣问题。2018年7月,蔡金兵在负责双安村公路建设过程中,向河道倾倒13车约182立方米弃渣,受到行政处罚。2018年10月,蔡金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茅坪镇大山村党员吴世高滥砍乱伐问题。2017年2月,吴世高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本村五组天然林内采伐3立方米栎类木材。2018年10月,吴世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西营镇天逸社区党员刘正兴露天焚烧秸杆问题。2018年8月6日下午,刘正兴在西营镇加油站对面田地里露天焚烧秸秆,影响了空气质量。2018年8月,刘正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白河县东山废弃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废气问题。2018年4月,白河县东山废弃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在生产机制木炭过程中排放的废气超标,被县环保局环境安全检查时发现,受到行政处罚。2018年10月,该公司负责人黄志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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