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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通报8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文章来源: 作者:白纪轩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0日 点击数: 字体:

为进一步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明纪律规矩,强化教育警示,近日,白河县纪委监委对8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通报。

1、宋家镇东桥村原村委会主任李庭安在特困户移民安置点建设中违规套取征地补偿款问题。2013年至2017年,李庭安在东桥村和火焰村特困户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先后两次虚报套取征地补偿款99476.85元归个人所有。2018年7月,李庭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麻虎镇十里村时任党支部书记衷德金、时任村主任黄江波和文书吴克恩违反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13年至2017年,衷德金、黄江波和吴克恩因审核关不严,致使14户不符合特困户安置条件户违规享受了特困户安置、1户在未搬家入住的情况下违规享受陕南移民搬迁补助5.7万元;2013年,经三人共同商议,将变卖十里村老村址的13.8万元房款未按规定缴入村集体账户,而由衷德金保管,全部用于村集体支出;2014年至2015年,吴克恩将其经手的23920元集体生态效益补偿金未按规定缴入村集体账户,由其个人保管,全部用于村集体开支;衷德金还存在其他违反群众纪律问题。2018年8月,衷德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黄江波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吴克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冷水镇川大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克凡、现任党支部书记陈昌斌和文书沈传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10年至2015年,经王克凡、陈昌斌和沈传梅共同商议,将集体和死亡绝户的78395.97元农资补未入村级账户,分别由王克凡和沈传梅经手,违规在账外用于村集体支出;2012年至2015年,以3户低保户名义套取低保金55814元未入村级账户,用于村集体支出;2015年8月,以村民邓某保名义套取产业奖补资金2500元未入村级账户,直接用于解决该村饮水工程欠款;王克凡还存在其他违反群众纪律问题。2018年8月,王克凡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陈昌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沈传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城关镇桥儿沟社区居委会主任张孝云虚开发票套取资金用于解决社区临聘人员工资问题。2015年7月,张孝云在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配备硬件设施时,购买了麻将机四台,并让商家以每台5750元总价23000元开具了实际单价2500元总价10000元的发票。2016年12月,该发票在镇财政所进行核销后,张孝云从中套取资金12500元用于支付日间照料中心两名临聘工作人员工资和日间照料中心伙食补贴。2018年8月,张孝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构朳镇黑龙村党员瞿坤山私存私放集体资金并擅自借给他人使用问题。2011年12月至2016年5月,瞿坤山在担任黑龙村三组组长期间,私自将该组74083.92元集体土地补偿款账外存放,并将其中的7万元出借给他人使用。 2018年8月,瞿坤山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6、中厂镇新营村党员王发进私自将集体资金借给他人使用问题。2009年6月,王发进在担任新营村一组组长期间,私自将由其保管的1万元集体资金出借给本组村民周某个人长期使用。2018年7月,王发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白河县双丰区域敬老院副院长蔡耀廷违反工作纪律问题。蔡耀廷负责双丰区域敬老院职工就餐记伙、伙食费收缴等工作期间,未按照要求收缴职工伙食费。2018年8月,蔡耀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西营镇花房村委会委员李其业在危房改造中对工程质量把关不严问题。2017年,李其业在对贫困户陶克茂的房屋进行改造的过程中,工程质量把关不严,致使陶克茂改造后的厨房长期漏雨,影响其正常生活,镇村干部多次要求整改,李其业仍消极应付,不落实整改。2018年8月,李其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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