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正风肃纪,引导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白河县纪委将近期查处的8起交通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1、城关镇中心幼儿园教师贺新勇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的问题。2018年4月19日,贺新勇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其作出罚款105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18年11月,贺新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构朳镇纸坊村党员徐发贵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问题。2018年5月27日,徐发贵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县公安局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徐发贵予以刑事拘留。2018年9月,徐发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双丰镇双全村党员胡德坤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问题。2018年5月23日,胡德坤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被深圳市执勤交通警察现场查获,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对胡德坤作出拘役1个月,并处人民币1万元罚金的刑事处罚。2018年9月,胡德坤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双丰镇双河社区党员蔡迪军违规驾驶机动车辆过失致人死亡的问题。2016年7月11日,蔡迪军驾驶自卸货车在双河社区四组陈某宝养猪场便道倒车时,将车后行人毛某羽碾压,致其当场死亡。2017年1月,县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对其作出免予刑事处罚处理。2018年9月,蔡迪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卡子镇桂花村党员伍宗华违规驾驶机动车辆过失致人伤亡的问题。2018年3月27 日,伍宗华驾驶三轮摩托车,并违规搭载黄某莲、李某珍行至桂花村一组小地名“夏家湾”处,坠入坎下田地,造成黄某莲受伤抢救无效死亡、李某珍和本人受伤及三轮摩托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伍宗华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2018年11月,伍宗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6、茅坪镇枣树村党员毕兹文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的问题。2017年5月18日,毕兹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18年10月,毕兹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茅坪镇田湾村党员闵道林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的问题。2017年3月2日,闵道林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18年10月,闵道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冷水镇秧田村党员王永军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的问题。2018年4月19日,王永军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另外,王永军还有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8月,王永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