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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通报3起生态环保领域典型问题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5日 点击数: 字体: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持续传导压力震慑,助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近日,白河县纪委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五起生态环保领域违纪违法问题。

1.白河县天尔秀服装服饰有限公司未批先建问题。2018年10月,白河县天尔秀服装服饰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该公司厂房东北侧建设一栋三层712.16㎡房屋,受到行政处罚,该公司法人纪维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7月,纪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仓上镇红花村党员李胜国非法开山取石问题。2017年4月,李胜国在本村四组王家坪非法开山取石,致使150㎡林地植被遭到严重破坏,受到行政处罚。2019年11月,李胜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麻虎镇兴坪村党支部委员陈敬苗非法占用林地问题。2017年5月,陈敬苗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麻虎镇兴坪村与构朳镇家朳村交界处开挖山体648㎡用于修建厂房,致使植被严重损毁,受到行政处罚。2019年11月,陈敬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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