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教育警示作用,引导党员干部模范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白河县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5起交通违法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1.白河县农业农村局干部何坤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的问题
2019年7月30日22时许,何坤饮酒后驾驶牌号为陕GFL180的二轮摩托车行至城区清风路与金融路交叉处,被执勤交通民警现场查获。2019年8月1日,白河县公安交警大队对其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5月,何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白河县市场监管局广告协会党支部党员成卫华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的问题
2019年9月20日20时许,成卫华酒后驾驶牌号为陕GYA918的二轮摩托车行至城关镇清风路时,被执勤交通民警现场查获。2019年9月26日,白河县公安交警大队对其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4月,成卫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白河县中厂镇宽坪村党员柯善建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的问题
2019年11月6日21时许,柯善建饮酒后驾驶牌号为陕GFT302的二轮摩托车行至白界路500米处,被执勤交通民警现场查获。2019年11月11日,白河县公安交警大队对其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因其在处分期内发生违法行为,2020年2月,柯善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白河县构朳镇高庄社区党员李传利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的问题
2019年7月30日21时许,李传利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辆行至十天高速白河引线构朳卡点处,被执勤交通民警现场查获。2020年1月17日,白河县公安交警大队对其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3月,李传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白河县麻虎镇南沟村支部副书记陈金平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问题
2020年2月18日18时许, 陈金平饮酒后驾驶牌号为陕GLY382号的小型普通客车,并引发网络舆情,经交通民警检测认定为醉酒驾驶。2020年4月24日,陈金平因犯危险驾驶罪,被白河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1个月、宣告缓刑期2个月,并处以罚金1000元的刑事处罚。2020年5月,陈金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