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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6日 点击数: 字体: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市委第五专项巡察组从2017年12月5日至2018年1月5日对白河县开展市直单位帮扶贫困村(市委党校帮扶冷水镇小双村、市旅游局帮扶构朳镇东坡村、市公路局帮扶冷水镇川共村、市中医院帮扶卡子镇仓房村)工作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内容

1进行座谈:召开工作座谈会,听取被帮扶村(社区)“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帮扶工作情况。

2、个别访谈:向被帮扶村(社区)所在县区和镇办相关领导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询问相关工作情况;根据需要,也可扩大访谈范围。

3、查阅资料:主要查阅帮扶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包抓帮扶贫困村(社区)工作会议记录,驻村帮扶相关工作规划、工作台账、工作日志等相关资料及项目资金使用和工作落实等情况。

4明察暗访:根据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帮扶工作任务和规定要求,县区、镇办下达的被帮扶村(社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通过电话抽查、随机暗访、现场检查等方式,深入调查了解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到岗履职遵守纪律和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等情况。每村至少走访10户以上贫困户。

5、受理举报:巡察组在各县区政府网站、广播、电视等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在帮扶村(社区)村(居)委会驻地张贴巡察公告,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广泛收集举报信息。

6、报告情况:巡察工作结束后,巡察组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专项巡察工作情况,并提出巡察意见建议。

7、反馈巡察意见:巡察工作报告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由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书面反馈巡察情况,按规定移交有关问题线索。

8、落实巡察整改:对巡察意见反馈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落实,并于2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告报送市委巡察办,问题线索承办单位3个月内将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反馈市委巡察办。

二、巡察组人员组成

组  长:赵甲龙  市招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孙昌龙  紫阳县纪委原副书记

徐佳晨  紫阳县司法局科员

三、信访举报受理方式

巡察组办公地点:白河县正阳大酒店,举报电话:18709155348

受理时间:2017年12月5日至2018年1月5日8:00-18:00,举报电子邮箱:pinkuncunzxxc@126.com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本公告张贴至镇(办)、村(社区)。

巡察组监督电话:0915—3182287(市委巡察办)

 

 

                      市委第五专项巡察组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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