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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纪委监委三化建设机关办案区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文章来源: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5日 点击数: 字体:

白河县纪委监委三化建设机关办案区改造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安康市汉滨区金洲国际城7-2-4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1-30 09: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SD2020-BH-001

2、项目名称:白河县纪委监委三化建设机关办案区改造项目

3、预算金额:770,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白河县纪委监委三化建设机关办案区改造项目,1批, 采购预算: 770,000.00元, 项目概况: Ⅰ标段其他电子工程安装:40.00万元 ①新购置6套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其中5套包含三台高清摄像机、录像设备系统达到双份同刻同录(具备防擦写、防拷贝、较高容错纠错功能); ②办案工作其他功能性设备,包含通过式智能测温探测安检门、安装精准拾音器、人脸识别门禁、2套单门磁力锁、服务器2台(包含24块以上6T企业级硬盘);③办案指挥室、监控室70寸高清显示器2台;4.建立纪检监察办案24盘位存储系统。 Ⅱ标段其他构筑物工程施工:37.00万元 ①拆除、新建软包墙面及格栅吊顶,轻钢龙骨隔墙、防火隔音软包(平面面积约180㎡); ②新建4间标准化谈话室、一间一般化谈话室(含案情分析室及医务室功能)、一间监控室、一间办案指挥室;③改造原小会议室扩建为两间标准化谈话室; ④监控室安装抗监静电地砖; ⑤安装单项流送风机、风机控制器、消火栓及烟感系统;,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用于白河县纪委监委三化建设机关办案区

6、合同履行期限:2020-12-04 00:00:00 至 2021-02-04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满足以下要求: Ⅰ标段其他电子工程安装: 1、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 2018 年度或 2019 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近半年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近半年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Ⅱ标段其他构筑物工程施工: 1、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满足二维码扫描查询有效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 2018 年度或 2019 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近半年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近半年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单位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11-20 17:00:00 止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金洲国际城7-2-403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网上报名与文件下载: 投标供应商应按《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互联网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的公告》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网址: http://ak.sxggzyjy.cn/fwzn/004002/20170828/fc85a537-69ff-4348-8613-373aca4165fa.html? 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www.sxggzyjy.cn:9002/TPBidder?)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及文件下载。 线上报名与线下报名需同时进行,投标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和网上报名回执在代理机构处进行线下报名并交纳资料费,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注:(1)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原色公章(谢绝邮寄)。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11-30 09:30:00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403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中国共产党白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城关镇人民路86号

联系人:中国共产党白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经办

电话:781038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春

电 话:18700510071

传 真:0915-3213366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顺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金洲国际城7-2-403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陕西顺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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