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全县防疫防控工作纪律,从即日起,县纪委监委全面受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 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工作要求不重视、不落实等问题;
2.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造谣传谣、散布不实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
3.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4. 对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等问题;
5. 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行动迟缓、贻误工作等问题;
6. 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问题。
二、举报方式
1.县纪委监委设立专门举报电话:
0915-7810659
2.举报邮箱:baihexfs@163.com;
3.举报网址:
http://shaanxi.12388.gov.cn/ankang/baihexian/
希望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和提供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中共白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白河县监察委员会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