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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条例》 谈体会|尊重英雄也是党员必须守牢的“底线”

文章来源: 作者:宋家镇组织委员 田宇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04日 点击数: 字体: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通过网络等方式,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或者歪曲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这一规定明确了一个态度,尊重英雄也是党员必须守牢的“底线”。

不知从何时起,调侃英雄人物,甚至是抹黑、诋毁英雄人物的现象层出不穷,“狼牙山五壮士是逃兵”、“黄继光是杜撰的”、“董存瑞炸药包上涂了胶水”以及在网络上流传的各种调侃英雄人物的“段子”等怪谈频出,这些诋毁的“段子”混淆视听,一定程度上侵扰了民众的心灵,尤其是对辨别力尚差的青少年群体,极易造成不良心理影响。这种行为和现象,是对英雄、对历史的污蔑和歪曲,是对民族气节的抹黑,是对民族风骨的践踏,更是对我们爱国情结的消解、对爱国底线的挑战与蹂躏。

现在的社会,娱乐风气盛行,但是,娱乐也要有底线,在可为与不可为之间必须要有分明的界限,而尊重英雄就是我们必须牢守的底线。因为英雄是贯穿我们中华人民中和国独立、发展、富强的灵魂,正是有一位位英雄视死如归的献身精神,才能有我们今天和平与稳定,这是我们整个民族铮铮的风骨,这是我们当代中国人自强、自立精神品格的源泉,英雄,不仅有一定的精神引领作用,同时也孕育了我们的民族精神与民族文化,进而成为我们国家与民族的精神支撑。

针对这种不良现象、这种不正之风,作为共产党员,除了严于律己以外,还必须警惕、必须对抗,我们必须拿出“民族风骨不容半点污化”的气势和行动,用明确的态度与言行坚定表明自身的态度,让道德与法律真正亮剑,坚决与此类言行作斗争,坚定不移的抵制这股不正之风,进而倒逼舆论生态的净化,让英雄“安心”,让“敬畏”归位。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我们内心对英雄的崇拜与向往也是我们心灵的净土,必须用党纪、用国法,护他安宁,以此守护我们的民族自信,捍卫我们的民族尊严,让爱国主义在新时代继续激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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