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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条例》 谈体会|家风正方可行远,民风正方能国安

文章来源: 作者:宋家镇纪检专干 吴先梅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3日 点击数: 字体:

学生时代,曾细细的读过陈忠实先生的《白鹿原》。依稀记得,书中出现的人物很多。每一个人物都有他们自己的时代故事,或多或少都带着悲剧色彩。白鹿原上折射的是一个民族,一个时代,一出反帝反封建中国近代社会的进化,也是人民从愚昧到逐渐开化的进程。每一个民族的演变进化都踩着无数前人的鲜血。我们无从评判当年那些人的对与错、是与非,毕竟若我们处于该时该景,也未必能保持理性,做出正确的抉择。我们不是朱先生,做不了圣人,但是至少可以成为白嘉轩,敬畏圣人,学做圣人,让自己保持初心,一身正气。

《白鹿原》里有一个情节,至今记忆犹新,是朱先生为白鹿原的乡亲们草拟的“过日子的章法”—《乡约》: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教民以礼义,以正世风。 白嘉轩把《乡约》的文本交给学堂里的徐先生。徐先生看罢,击掌赞叹:“这是治本之道”。细看今日,《乡约》已经演化为《村规民约》,家规家训,道德规范和干事创业的精神。

就像白河的“三苦精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以一个极其平凡且极具典型特征的贫困山区县代表,创造和形成了一种新的发展模式,即"白河模式"。

就像2016年3月2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的“白河黄氏家规”,以传统儒家思想中“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为核心,要求黄氏族人崇德重教,胸怀大义,激励着一代代黄氏后人修身立品,艰苦创业。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任何一个人都在一个具体的家庭里成长和成熟,一个人的人格形成与他所处的家庭环境密切相关。家风,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现代传承,是我们中华民族5000多年的灿烂文化所孕育优良传统,是一个家庭或家族的传统风尚。家规,是治家教子、修身处世的重要载体,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

近些年来一个又一个被揭露出来的“老虎”“苍蝇”“裸官”之类,他们往往都是各自家庭的主要成员,他们因自己违反党纪国法而身败名裂,而后必然祸及他们的家庭成员。试问:当他们罪责加身,锒铛入狱,何以面对自己的父母长辈、妻儿老小?如何谈论对自己的下一辈去进行“家风”教育?从这个意义上讲,“家风、家规”,不仅是一家一户的事情,而且事关党风和社会风气,是一个时代的事情、也是一个国家的事情。

2018年10月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例》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这是首次将不注重家风建设列为纪律处分的一项重要内容。体现的是我党持续从严抓“家风”建设的态度和决心,也是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自律意识,严格约束操守,进而更好的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

家风正则民风正,民风正则政风清。家风是党员干部事业发展的“根基”,家风不正、家风不严,就会“祸起萧墙”“后院失火”,败坏民风、社风、政风。

“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


党员干部只有负起家风建设之责,通过对子女循循善诱的教育,娓娓道来的道德启蒙,祖祖辈辈“金玉良言”的口口相传,培养子女爱国爱家、立志报国的情怀。让家风成为拒腐防变的“防火墙”、清正廉洁的“保护网”、改进做风的“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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