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引起了全国的学习热潮,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从立德、立规两方面为全体党员树立了“高线”,划出了“底线”。
哲学理论告诉我们:事物的发展既离不开事物自身内力,也离不开与之相互作用的外力,两者缺一不可。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的征途同样需要内力、外力的强力推动,才能顺利前行,新印发的《准则》和《条例》就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力和外力保障。《准则》侧重于立德,重于修炼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内力,使党纪国法内化于心。《条例》侧重于立规,为党员干部拉了一条“高压线”,并通上了“高压电”,在外力上保障党员不敢越红线,把内德外化于行。从内到外保障党员遵守党纪法规。
同样的道理,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不仅需要加强宣传、强化措施这些外力推动作用,更离不开全体党员高度自觉的内力驱动,为切实学习贯彻好《准则》和《条例》精神,作为学习的主体,我们需要从内心引起重视,把学习落到实处。
作为一名基层普通党员,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思想上重视不够。总觉得中央出台的政策离自己很远,没有意识到《准则》和《条例》与自己的紧密联系;二是学习缺乏主动性。停留在被动学习阶段,导致学习不够深入,蜻蜓点水,没有达到好的学习效果;三是没有把学习与实践相结合。仅停留在学习阶段,没有外化于行,从行动上严格要求自己;四是认识不够深刻,不能引起持续的警示作用。
针对这些问题,作为一名基层党员我们应该做到:
首先,加强党员意识。作为一名党员,只有从心里重视自己的党员身份,才能尽好党员的职责,做到一名党员该做的事,才能主动修炼自身,把学习遵循《准则》和《条例》当作义不容辞的事,使自己向一名优秀的党员靠近。
其次,提高学习认识。思想认识的提高是贯彻落实好新《准则》、《条例》的基础保障。《准则》、《条例》的颁布是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员队伍质量、素质的重要举措,我们要从心理上引起重视,不能把学习当任务,主动学才能提高学习效果。
再次,强化学习深度。要做到学好、学实,我们一是要把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不断查漏补缺;二是要逐字逐句深入学习,提高学习深度。三是要加深理解,把学习与自身实际相结合。
最后,投入工作实际。理论是实践的先导,理论最终要付诸实践。深入学习的同时,我们要把《准则》和《条例》融入到自己工作生活之中。用它们来约束自己的行动,规范自己的言行。
外力再强大,没有内力的配合也无济于事,作为学习的主体,我们需要修炼“内功”,真正把《准则》和《条例》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