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纪委办案难,是当下普遍反映的一个问题,如果不采取有力措施,突破瓶颈、克服阻力、攻坚克难,那么就会导致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没人管,“苍蝇”没人拍,达不到群众的期盼。本文将从三个方面,浅论这个问题。
一、县级纪委重视和加强查办案件工作的意义
郡县治,天下安。县级纪委离干部群众最近,很多不正之风、腐败问题都发生在群众身边,如果不解决好,必然导致群众不满意,有想法、有怨言,直接关乎人心向背、民心得失。同时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万丈高楼毁于垒土,基层的腐败问题如果不及时查处解决,放任自流、任其发展,也会动摇党的执政之基。所以,县级纪委重视和加强查办案件工作,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有效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小官大贪案件,能够树立威信、提高公信,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有效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减少腐败问题发生。
二、县级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究竟难在何处
都说县级纪委办案难,压力山大、阻力重重,究竟难在何处,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办案力量薄弱,办案能力不强。县级纪委办案力量薄弱,委局机关经验丰富、能办案、会办案的工作人员较少,而乡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基本都是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一个人单打独斗,遇到棘手案件,又要依靠县纪委组织人员查办。同时,由于办案人员都是“半路出家”,没有专业背景,在查办一些大案要案时经常出现不懂调查、不会取证、不能举一反三等问题,整体的办案能力、办案素质都不够高。
二是问题线索质量不高,办案线索难找。基层群众反映的问题大多是村组干部办事不公、涉农惠农资金分配不公、党员干部违规办理喜庆事宜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打牌赌博等问题,问题线索整体质量不高,而涉及到反映领导干部贪污腐败的问题,往往都是捕风捉影、无凭无据。一些党员干部面对违纪问题,也是瞻前顾后、畏首畏尾,不愿不敢揭发检举,怕得罪别人、影响自己。这些都导致重案要案线索难找,查办的大案要案、小官大贪案件过少。
三是干扰因素较多,人情网、关系网复杂。县一级行政区域地方小,大部分领导干部都集中在县城居住、生活,人情往来密切、关系复杂,案件一旦深挖细查就会有人干扰说情,给办案工作带来阻力,导致工作人员“不敢办案、不愿办案”,怕得罪人。
四是党委对主体责任认识不够,落实不够。个别党委及主要领导对履行主体责任缺乏正确的思想认识,存在等、靠、观望现象;有些党政一把手抓业务工作和抓党风廉政建设“一手硬、一手软”;有的害怕暴漏出矛盾问题,倾向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更有甚者,姑息遮掩、放任自流,害怕引火烧身。党委承担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没有树立反腐败工作的坚决态度,不愿揪出违纪违规问题,这无疑给纪委查办案件工作增加很大的困难和阻力。
三、县级纪委办案难问题应如何解决
一是充实办案力量,提升办案能力。要进一步充实办案力量,增加办案工作室,保证每一个办案室不少于3人。同时,要严把选人关,选入的办案人员要党性强、素质高、自身清,具有一定的专业背景或工作经验。要抓好培训工作,组织全员轮流进行查办案件工作培训,保证每一个纪检监察干部都懂办案、会办案、能办案。要统筹推进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工作,理顺派驻机构、厘清工作职责、认真落实“三转”、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责任。
二是排除干扰因素,净化办案环境。要真正落实好“一案双报告”制度,重要案件线索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要向上级纪委报告,环节不能少,线索不能断。针对干扰说情、给办案工作施加压力增加阻力者,要严格实施责任追究,给予违纪违规处分。同时,对纪检监察干部在查办案件工作中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工作机密、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的,也要追究责任,严厉处分。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遏制干扰说情风,排除办案阻力,净化办案环境。
三是夯实主体责任,坚定反腐决心。各级党委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真正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有正确的思想认识,要看清党中央坚决反腐、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和坚定立场,树立起反腐败工作的决心和恒心,为纪委查办案件扫清障碍、荡清阻力、提供支持。
四是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办案指导。要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整合各成员单位力量,实现线索互送、信息互通、手段互补、力量互助,形成办案合力。要加强组织领导,对干扰和阻力大的重要、复杂案件,实行下查一级办案,市纪委下查一级组织领导县纪委直接办理,县纪委下查一级组织领导镇、部门直接办理。这些案件涉及的对象一般都是长期在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工作,活动能量大,反调查能力强,社会关系复杂,单靠县、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查办往往很难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