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查办协作区制度以其高效、及时、彻底、震慑力强等多方面的特点,已得到各乡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认可,乡镇纪委在提高了办案效率的基础上,切实体会到该项制度在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方面所发挥的巨大作用。
通过案件协作查办,乡镇纪委解决了办案人力资源、案件查办人情关、审理技术力量等突出问题,该项制度在实践中体现出其强大而有效的特点。
一是充足的人力资源确保了案件查办质量。按照政策规定,乡镇纪委在负责纪检工作的同时,还承担着乡镇其它各项工作,在案件查办中,人力、精力和时间都无法得到有效保证。案件查办协作区制度彻底解决了这一矛盾,协作区一般由3个以上乡镇组成,案件联查联审小组成员一般都在7人以上,充足的人力资源切实保证了案件查办质量。
二是机动的办案人员降低了面情办案机会。人是感情动物,在一起工作或相处时间长了,总会有这样那样的人情、面情观点,不利于案件查办和公正处理。协作区制度规定,查办工作由联查联审小组成员进行,审理主办由所在乡镇纪委负责,有效地防止了人情办案,又充分体现了乡镇办案的独立性,从而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
三是强大的震慑作用增强了惩治预防效果。联查联审小组在办案过程中,以其强大的办案阵容,铁面无私的办案手段,深入广泛的走访调查,雷厉风行的办案作风,铺天盖地的查案气势,从思想上有效地震慑了腐败分子,降低了腐败分子抵御调查、逃避法律法规制裁的信心,提高了办案效率。同时,也对部分想腐败、准备腐败的党员干部产生一种强大而有效地震慑作用,将其腐败思想扼杀在萌芽状态,从而达到“惩一人,防一片、治一区”的预防效果。
四是自然的交流环境提高了乡镇办案水平。协作区中,先进的办案理念、丰富的办案经验、有效地办案手段、实用地办案技能,在参加联查联审小组的各成员中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探讨、相互提升,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方法,通过自然地传、帮、带方式,促使各乡镇纪检工作人员办案技能和查案方法不断提高,案件审理和政策理论水平不断增强。
根据案件协作区制度的实施经验,案件联查联审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并达到最佳效果,关键在于“四个到位”。
1、制度内容宣传到位。协作区制度在我县虽然走过近五个年头,但因纪检工作的保密需要,以及该项制度在全国应属首创,除本县纪检工作人员外,其他干部、群众对该项制度的相对比较陌生。为使党员干部支持制度推行,部门单位全力配合协作,推进该项制度顺利实施,制度内容宣传,势在必行。
2、干部思想认识到位。案件协作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各类问题需要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为案件调查提供相关原始依据或政策依据,在特殊情况下,可能还需要部门抽调人力配合调查,如果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将可能产生不满或抵触情绪,要么不配合,要么敷衍了事,甚至人为设置障碍,影响案件查办效率和质量。
3、乡镇领导重视到位。案件审理需要充足的办案时间和办案经费,查办期间需要必用的交通工具和办公器材,办案人员需要良好的办案环境和后勤保障,这一切都需要乡镇党委、政府的理解和大力支持。因此,乡镇领导的高度重视,即是本制度顺利推行的有效保障。
4、各项工作安排到位。联查联审小组成员主要由乡镇纪检干部组成,他们除本职业务工作外,同时还承担乡镇各项重要工作,“自留地要种好,责任田不能荒”,如何破解难题?唯有合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