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巡视和市县巡察工作要求,根据《十六届白河县委巡察工作规划》,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十六届白河县委第三轮巡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县发改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教体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县供销社9个单位党组织。
二、巡察时间
2023年3月30至6月30日。
三、巡察内容
(一)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情况,检查党组织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安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情况、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系统本单位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和在全国相关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三新一高”理念、实施“十四五”规划、党史学习教育情况、防范化解风险情况、对待大是大非问题情况;了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党内法规全面贯彻情况,检查党组织履行职责情况、学习贯彻党内法规情况、贯彻执行统战工作情况;了解发挥领导作用,履行本单位核心职能、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重要工作安排情况,检查落实工作情况、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任务情况,落实统战工作情况,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省委“三个年”活动省市“七大领域”专项整治和县委“四比四创”活动开展情况;检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情况等。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重点了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党组织的认识情况、对“一把手”监督情况、贯彻落实党的纪律有关规定情况;了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检查政绩观情况、落实中央精神和上级要求情况、学风文风会风情况、考核情况;了解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了解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检查主动担当作为情况、开展群众工作情况、党务政务公开情况;了解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检查惠民利民政策落实情况、群众权益保障情况;了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等。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重点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情况,检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了解民主集中制落实、队伍建设、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检查党内组织生活情况、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基层党组织功能发挥情况;了解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编制工作纪律和选人用人情况,检查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情况、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定情况、执行机构编制工作纪律情况、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情况;了解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检查党建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开展党性教育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以及巡视、巡察、审计和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等。
四、县委巡察组信访举报方式:
(一)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党委、县自然资源局党委、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举报电话:18791554076, 举报电子邮箱:18810159@qq.com
(二)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县卫健局党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管局)党委、县供销社党委。举报电话:17868354875,电子信箱:1181409807@QQ.COM
(三)第三巡察组负责巡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党委、县发改局党组、县残联党组。举报电话:17829954378,举报电子邮箱:429339036@qq.com
巡察期间,巡察组分别在被巡察单位设有信访举报箱,受理信访统一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监督电话:0915—7828355(县委巡察办)。
中共白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