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纪办函[2011]6号
关于转发省纪委办公厅《关于更新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范围和题库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委、纪委、组织部,安康高新区党工委、纪工委,市委及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安各单位:
现将中共陕西省纪委办公厅《关于更新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范围和题库的通知》(陕纪办函[2011]2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实施。
中共安康市纪委办公室
2011年5月4日
中共陕西省纪委办公厅
关于更新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范围和题库的通知
各市(区)委、纪委、组织部、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纪工委、组织部,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纪委(纪工委):
根据《关于市(区)县(市、区)管理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的规定(试行)》对更新题库的相关要求和实际需要,现将胡锦涛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的讲话、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纳入考试范围,同时更新题库,1998年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199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不再作为考试范围,更新后的考试范围具体内容如下:
一、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考试范围(26个文件):
1、党内廉政法规(18个):
(1)胡锦涛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的讲话(新闻稿)
(2)胡锦涛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的讲话(新闻稿)
(3)《中国共产党章程》
(4)《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5)《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6)《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7)《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8)《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9)《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10)《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
(11)《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
(12)《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
(1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新修订)
(14)《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
(15)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16)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17)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新闻稿)
(18)关于印发《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2、法律法规(8个)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新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7)《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8)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办法
二、非中国共产党党员的领导干部廉政考试范围(8个)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新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7、《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8、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办法
各单位可依据本通知,严格按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实施细则》的要求抓好考前辅导和考试工作,在组织实施考试过程中,如遇到什么问题,应及时报告省纪委、省委组织部。
陕西省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