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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乡镇纪委案件联查联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13日 点击数: 字体:

                             

 

白纪发[2008]8

 

 

中共白河县纪委

关于印发《乡镇纪委案件联查联审工作实施方案》的

  

各乡镇党委、纪委:

    现将《白河县乡镇纪委案件联查联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白河县乡镇案件联查联审工作组织机构》

 

 

 

中共白河县纪委

              2008 4 1

 

主题词:联查联审 方案 通知

  : 市纪委,市纪委检查一室,县委办、政府办,委局领导。                         档(二)

 

 

 

 

 

 

白河县乡镇纪委案件联查联审工作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纪委、监察局《2008年查办案件工作要点》,将我县《乡镇纪委案件联查联审工作制度》及《信访主办人制度》落到实处,努力创新办案机制,突破办案能力,进一步加大乡镇办案工作力度,及时有效的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问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提高突破大要案能力和办案效率,提升依法依纪办案水平为目的,坚持有案必查的原则,坚决遏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各种腐败现象,努力形成“服务大局谋办案,注重预防善办案,依法依纪敢办案”的工作局面,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目标任务

县纪委将全县15个乡镇按地域联片划分为5个联查小组,每个联查小组由三个乡镇纪委书记和副科级纪检员组成,由县纪委确定一名常委负责日常工作。对乡镇已着手调查但阻力较大或疑难复杂的案件;问题特别突出的案件;重访、群访的案件;损害群众利益的重点案件和上级纪委交办要结果的案件。由联查小组负责统一协调调度,集中人力、时间开展联合办案交叉审理工作。

在开展案件联查联审工作中,由联系该片的县纪委常委牵头定期召开案件线索分析会议,适时作出抽调联查小组内其他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集中办案,力争年内每个联查联审小组查办案件6件,确保建制乡纪委年办案2件,建制镇纪委年办案3件。

三、方法步骤

1、培训动员阶段( 41 410

主要任务是由县纪委负责对乡镇纪委书记,副科级纪检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掌握联查联审相关业务,提升办案能力。

各乡镇纪委将本辖区群众来信来访,上级交办的信访件进行案件线索筛选,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事项进行检查,全面掌握拟提交联查小组查处的案件基本情况和办案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于 410日前 将线索排查情况专题报“联查联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各联片常委负责组织召开专题例会,统一安排部署各乡镇纪委案件联查联审工作。

2、集中联查联审阶段( 411 930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抽调办案人员,确定信访案件主办人,制定初核调查方案,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精力进行联查联审。对符合立案的及时立案,限时办结。在调查过程中严格按照案件检查的基本要求和工作纪律开展工作。对办结的案件组织交叉初审,完善手续、整理成卷,形成《案件送审报告》报县纪委审理室审理,并按程序进行组织处理,下达处分决定书。全年力争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经济、社会效果,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3、经验交流阶段( 101 1031

各乡镇纪委认真总结《案件联查联审工作制度》中的具体做法和典型案例,查找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意见,形成调查研究材料报县纪委。县纪委抽调专人采取走访、现场查看档案等形式对各乡镇实施联查联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和乡镇纪检干部提拔使用的主要依据。县纪委将适时召开乡镇案件联查联审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各乡镇进行经验交流,对在联查联审中涌现出的优秀主办人和协办人进行表彰奖励。同时依照案件突破方式技巧,依法依纪办案水平和取得的政治、经济、社会效果等方面对联查联审案件进行评比,评选出一批经典案例进行学习交流。

四、组织领导

1、坚持在县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成立乡镇案件联查联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监察局局长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分管案件的监察局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室主任为成员,负责对此项工作的具体领导和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纪检监察室具体负责日常办公。

2、各乡镇党委、纪委要高度重视乡镇案件联查联审工作,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措施,保证办案人员时间和所需经费,所抽调人员按出差给予补助。

3、乡镇纪委要主动开展工作,在案件调查和审理过程中所抽调人员必须服从统一调度安排。

4、参加联查联审的人员要严格按照案件核查和审理工作规定行使职权,依法依纪调查取证,不得对涉案人员使用违反党纪和国家法律的措施,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县纪委报告,如违反纪律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5、县纪委将乡镇联查联审办案件数,参与干部出勤作为加分项目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考核。

 

 

 

 

白河县乡镇案件联查联审工作组织机构

 

一、乡镇案件联查联审工作领导小组

  长:张才忠

副组长:张强民 王祥琛

  员:计永铖 张建国 瞿德宏 雷从斌 吴志庭

陶俊权 吴升国 

二、乡镇案件联查联审工作联查小组

第一组  联系领导:张建国  

    长:陶俊权 

副 组 长:叶培成  

    员:史坤  肖波  周俊  张朝建 曹庭明 

联查乡镇:中厂镇  构扒镇  卡子镇

第二组  联系领导:计永铖  

    长:吴志庭  

副 组 长:戚富清  

    员:江长军  何吉国  郑以桥  黄翔

     联查乡镇:茅坪镇  四新乡  桃园乡

第三组  联系领导:王祥琛 

    长:雷从斌 

副 组 长:晏晓斌 

    员:陈爱明 张绪卫 龚万炳 汪义东

联系乡镇:宋家镇  双河乡  西营镇

第四组  联系领导:瞿德宏 

    长:吴升国 

副 组 长:何秀成 

    员:胡奎 李美莲 陈武志 商忠丽 耿涛 

联系乡镇:仓上镇  小双乡  大双乡

第五组  联系领导:张强民 

    长:纽    

副 组 长:杨先慧 

   员:许涛 王纪国 文兴斌 张友华 柯友军

    联查乡镇:冷水镇  麻虎乡  城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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