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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人民检察院落实“八号检察建议” 筑牢安全生产“警戒线”

文章来源:县检察院 作者:柯艳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1日 点击数: 字体:

近日,白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座谈会,邀请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住建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会,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孙金林、部分县人大代表和企业代表应邀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组织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及安全生产领域典型案例,观看了中央电视台采访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对“八号检察建议”解读视频,通报了白河县人民检察院近几年来办理的安全生产领域刑事、公益诉讼案件情况及相关案例。与会行政机关负责人结合承担的职能职责就目前安全生产监管领域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并就下一步如何充分发挥职能,加大执法力度,做好安全防范进行了发言。企业代表表示将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树立安全生产重如泰山的责任意识,加强企业管理,抓早抓小抓细安全防范,确保不出现安全生产事故。与会县人大代表结合自身从事的行业领域指出了当前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监管薄弱环节,对下一步工作方向提出了意见建议,表示将充分履职尽责,为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作出应有的贡献。

会议强调,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好安全和生产的关系,确保企业健康向好发展。各政法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加大对执法监管人员失职渎职的追究力度,起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履职尽责,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做到监管无死角、无遗漏。各企业要加强管理,加大职工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依法能动履职,推进源头治理。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能动履职,对危害生产安全的刑事犯罪依法快捕快诉,形成高压震慑。对存在的监管漏洞、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发检察建议依法监督,以监督促整改。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检察机关与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共同研究落实举措,形成监管合力,切实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持续强化宣传,筑牢安全意识。要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宣传使生产企业、人民群众自觉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同时要求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步推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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