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河县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县域内部分居民小区、宾馆电梯存在张贴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标志上的“下次检验日期”已经超期、未依法张贴安全使用说明、安全警示标志等问题,存在安全隐患,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开展“电梯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为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召开了促进依法行政案件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基层组织代表等担任听证员,相关行政机关代表参加听证会。
会上,检察官对案情进行了详细介绍,通过多媒体电子屏向听证员展示调查核实情况,阐述了检察机关拟制发检察建议的理由及法律依据。听证员依次发表意见进行评议,一致认同检察机关认定的实事及制发检察建议的必要性和及时性,认为通过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增强了司法办案的透明度,使社会公共利益得到及时有效保护。白河县检察院当场向行政机关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书,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表示,将按照检察机关提出的建议认真整改,加强县域内电梯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白河县检察院将持续关注公共安全领域存在的问题,做到发现一案,办理一案,同时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形成保护公益合力,推进社会治理和城市管理,守护人民群众安全和谐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