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提升检察建议质效,白河县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促进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立案后磋商。立案后,针对可能有争议或者整改难度大的案件,与行政机关就其是否存在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后果、整改方案等事项加强了磋商,以实现诉前保护公益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效果。
到期前提醒。建立检察建议台账,登记发出及回复日期,对临近回复期的案件半个月之前进行预警,及时对相关单位电话提醒,有效避免超期回复。
回复后核实。对已经回复检察建议的案件,重点关注问题是否全部得到整改。通过实地走访调查、现场勘验检查等方式,核实整改效果。
重结果研判。对诉前检察建议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逐案进行分析研判,通过座谈督促等方式,促问题整改。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仍然处于受侵害状态的,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白河县检察院持续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近三年来,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0余件,检察建议回复整改率达到98.9%,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为守护白河“青山绿水”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