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客观评价干部日常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鼓励激励干部勇于担当作为,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仓上镇制定了《仓上镇2019年镇干部年终奖励激励办法》。
《办法》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综合评价、考用结合,严管厚爱、奖惩分明,简便易行、务实管用的原则适用于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资金来源于县对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励资金。总体分配原则为基础奖励(40%)、岗位奖励(45%)、勇担当善协作奖励(3%)、突出贡献奖励(3%)、出勤奖励(考勤奖惩3000/人,全勤奖励2%)、国庆春节长假值班奖励(2%)、其他奖励(剩余部分)。
《办法》注重将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鼓励干部积极干事创业,对实干者高看一眼、厚爱一层,进一步提高实干者的社会认同感和典型示范效应;同时,结合干部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情况,把奖励量化到个人,让想干事、干成事的人劳有所得、功有所奖。